我父亲和继母婚前签了AA制,我有父亲抚养。我和继母没有继承和赡养的关系,法律承认吗?是否未形成继子女关系的 是否未形成继子女关系(我将来从法律上是否有赡养义务)
我的祖父祖母共有三个子女,除了我父亲已经去世外,还有两个姑姑在世,现在姑姑们要我尽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请问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吗?
因为男方没有生育能力,双方用捐赠的精子做了试管婴儿,孩子还没出世,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男方未尽过抚养义务,孩子长大后有赡养这个法律上父亲的义务吗?
有一对夫妇,离异后一女儿判给男方,女方几次重组家庭,精神受到一定刺激,现没有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问女儿成年后,是否对生母即上面提到的女方仍有赡养义务?
老人有两儿子,大儿子10年前去世,之后其妻子带女儿改嫁,老人一直由小儿子负责照顾,现在大儿子的房子面临拆迁,请问老人和小儿子是否也有权继承其遗产?还是由其女儿(已经成年)一人继承?其女是否有义务赡养老人?
我单位一退休职工现75岁,在27岁时患精神病,妻子与他离异并抚养其一儿一女,他本人长期住院一直由单位管理,家人从未过问,现在子女成年并工作后,父亲现在又精神病复发瘫痪在床,其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父亲的监护权应该是子女?
父亲是丧偶后与母亲在湖南再婚,再婚时有两个未成年的子女,再婚后因工作关系将户口从湖南迁到武汉,子女没有迁过来,未成年的子女一直由父亲的母亲抚养,将户口迁到武汉后就收养了我和姐姐双胞胎女儿,我的收养证上的收养原因是,因为无子女才收养,一直没有跟湖南的子女联系,父亲去世时是1988年,我当年发了电报去父亲子
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再婚时,继母带来两个孩子,一个20岁,另一个17岁,我当时也不满18岁,尚在上学。后01年父亲去世,我始终对继母孝顺如亲生父母,但是最近我得知,继母写了遗嘱,将来她的一切都由她的儿女继承,我挺寒心的.....真不知该怎么办。 想问一下专家:如果继子女承担了赡养义务,而继母写了遗嘱,不给遗产,作为
老者3子1继子2女,继子未履行过赡养义务,故老者生前收回原先分给他的开荒地,并签订协议,继子无继承财产权,老者过世,现开荒地征收,继子有无权利继承原先分配给他的开荒地?
父亲再婚,双方子女均已成人,我们是否有赡养继母的义务? 而且父亲有一住房,属于婚前财产,如果父亲不在世了,继母是否无权再住这个房子?如果她不肯搬走,我们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