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亲属遇害身亡,事隔十四年多,去开死亡证明才发现日期被故意改写,提前一个月,造成巨额银行存款被亲属指使他人冒领,如何维权。派出所又以查不到当时办理注销户口的档案为由,不提供证据。
欧阳路派出所6警察威风暴力拖伤被二男一女上海人欺负指鼻辱骂的外来打工女子,小丽应该如何维权
2011-8-22,小丽下班后到祥德路一店买熟食,当时窗口右边就一对夫妻刚点好熟食,里面一小二在帮其砍成小块,小丽在窗口左边,里面另一大姐问小丽要什么:小丽指着讲要这一块。 此时夫妻中男的恶狠狠的一声吼,小丽想怪了又没做什么就讲吼我干吗?女的马上就用上海话辱骂起来讲:垃圾小瘪三,不知道先来后到啊?同时两夫妻
本人妹妹前日剖腹产一女婴,产下后心跳正常,但呼吸有困难,医生对其进行抢救,无效,导致心跳衰竭死亡,耗时近一小时。医生的解释是,婴儿呼吸道中的羊水过粘,无法清理所致。最后出于人道主义赔偿了家人2万元安抚费,并免去母亲住院康复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于妹夫当时惊无所措,在没有任何咨询的情况下就签订了赔偿协议,
由于打架,一个月后派出所所长及两位民警突然到家里说去派出所一趟,说有事情需要调查,我就跟着坐上了警车,在车上所长问我想起来了没有?我说没有,最近我确实没出去过,于是所长说我让你嘴贱,立马对我烤了起来并且殴打直到派出所下车,随后又把我带到询问室继续殴打,等过了一会又来了一个人,这时他不打了,我就问他你
我亲人2010年做了心脏支架手术放了5个支架,术后24小时内死亡,据说放入3个支架就失去临床意义,高额回扣,请问我该如何维权,医院能赔付多少呢
各位律师您们好! 我是贵州省台江县某中学的一位普通教师,平时不善言辞,除了工作和同事有往来之外,很少与外界人员来往。是典型的“与世无争”人物,然“树欲静而风不止”,没有想到这样的人运气也很倒霉,去年竟被一件刑事案件缠身,至今仍然没有完全脱身。 事情的原由是这样的:2010年我把我妻子的户口从城镇迁移到
我被人在头上砍两刀,经鉴定构成轻伤。但是派出所却以只有双方口供,无其他证人和证据,孤证,无法判断是对方故意砍我还是双方争执过程中划伤为由,不予立案。 我认为派出所证据不足的理由不成立,我认为两道又长又深的伤口本身就是证据,因为如果不是故意,不可能造成两道这样的伤口。 请问我有什么途径可以让派出所立案
我的一名69岁的亲戚已花钱寄住敬老院多年,2000年12月,该亲戚独生外出溺水死亡,请问敬老院是否有管理义务,是否该承担责任,我如何维权?当时该敬老院是隶属于政府管辖的,法院是否还会受理,被告是谁?
昨晚乘火车至俄,今晨在俄打车去机场,途中车祸死亡。现已经过中使馆,去俄维权,需要什么手续,做些什么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