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福田區廊橋國際,買了套房,剛收樓,就發覺我同層對面房給新業主改造寫字樓,那我立刻就問管理處,他們就還答,他交的管理費比你們要貴!但這明明是住宅房,為甚麼有這情況,我有甚麼辦法解決這問題?看這管理公司就不會再理會,但我買的明是住宅房,應是安寧的地方,現變成寫字樓,我真難以接受,可否教教我可點造?
未经任何程序,私自请零工改造地下室,破坏了地下室独立柱之间的拉结地梁,开挖地下室回填土,降低了地下室平面,经专家鉴定,对整栋楼(5层)并未有任何影响。地下室和地铺是我买下的,像我这种情况违法吗?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我家住在沿街到路边,最近发展很不错,在加之周边群众都建起门面房,我也就把自己现有的两层楼房改建来做音乐城,想好好做生意养活父母和儿女,谁知道正在改建中,花了接近20万就要接近尾声了,也没有来得及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时却发现自己房屋却被给华为道路了《可是还没有接到任何的通知》,因此我非常担心还害怕,怕自己多
我的房子位于一多层住宅顶楼,由于房屋年份长久和建筑质量问题,屋顶多处严重漏水。 早在04年,向物业和房管等相关部门提出过维修要求,但是由于我们的房屋维修基金少,根本无法满足屋顶维修需要。我们几户顶楼住户在联合征求本楼其他住户意见后自费对屋顶进行了翻修。 在翻修过程中由于老式瓦片损坏较多而且已经
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合同可不可以在没通知业主的情况下私自作废? 请问那如果不可以作废,应找哪个部门解决或应上法院申请?
楼上私自将原来的明水管改造成暗水管,在保修期内就发生漏水,造成楼下损害。楼上公对漏水点进行了修理,但
楼上私自将原来的明水管改造成暗水管,由于购买的管件不合格,防水层也不防水,并且在保修期内就发生漏水,造成楼下损害。楼上公对漏水点进行了修理,但整个水管系统仍然存在质量问题,仍有漏水的可能。楼下有没有权要求楼上拆除暗水管屠为原来的明水管?楼上应当不应当对楼下消除危险?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是牡丹江林业地区的棚改户。现房屋已拆迁现在施工当中,安置协议书已签。我想要求修改协议,因为我家邻居同样的状况房屋面积和补偿都比我家给的多。我认为太不合理了,我想知道我应该得到什么补偿?可以换到1:1的商务用房吗?请帮助解答,谢谢!
我是2楼业主,三楼和四楼要改建原先开发商建造的烟囱。需要我的同意。但是我又担心楼上改建后会影响我家排烟效果。物业让我们三家协商签协议,但是物业还不承保。出现问题需要我们自己解决。请问我正常应该如何处理?
江苏连云港灌云县穆圩乡大洼村的村名将良田私自改造建商业民房。私自买卖。而且对有关干部贿赂。而且有关干部不予听取大众意见。希望有关领导到我们村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