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回答我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我跟他讲我不想在他们厂上班了,年底帮我工资结清。他说,这不行的的。我留一个月工资,如果下年不来,一个月的工资就拿不到了。 (注:我们没有任何合同)
我签的合同上写着如果提前解除合同1300的工资要扣除200元补助再打八折然后按天计算工资,那我一个月就是880元再按天数结算的话是除以30天还是26天为每天的工资呢?(我每周歇一天)谢谢! 还想问下,这个合同有道理吗,我有没有可能多拿一些补偿?
本人在某公司工作一个月有余 但是1月份除掉休息日和元旦假日工作21天 我属于试用期间 我辞职的时候,公司说要求继续工作7天交接工作 我也同意了 但是正好我第二天家里有老人出殡,我要求请一天假,但是经理当时就说我第二天如果不来就不用来了 工资照发,年前给我结账。 但是明天公司就休年假了,工资还没给我结,今天
在一福利企业上班。已九年 本人双脚残疾。 今年一月在医院做了左脚矫形手术。委托单位同事持住院证明请了六个月病假。 二月单位电话通知要求把出院证明缴上。只按住院期间时间10天来计算病假工资。 其他视为病假 清问我如何主张自己的正当权利 需要掌握什么证据或手续吗
我所在的是一家海运公司,我是海运公司普通管理人员。老板开了很多家公司,海运公司仅仅是其中一家,但法人都不是老板本人。公司有房产和船舶等固定资产,但仅仅船舶所有权属于海运公司,且房产和船舶已经在银行做过抵押。想问下公司如果破产,我们被公司拖欠的工资能否如数支付,或者还有什么补偿,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