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我要解除合同退房,开发商也同意我退房了。但是合同中关于退房只说了违约金是3%,至于我前期交付的一些税费都没有说要不要赔偿给我,还有我付的首付的利息,还贷已经一年多,还贷的利息,这些我可以主张开发商赔付吗?今天在售楼部他们要求我填写一份退房申请表,我知道这个需要书面提交申请,但是在他们的申请表中只涉及需要退还我的房款以及前期地税、商品住宅维修金,关于违约金和我在银行办理贷款的损失,以及我的银行利息损失全都没有提及。我就想咨询一下,这个表可以填吗?不能填的话,我应该怎么来退房。
合同正文:交房后720日办好房产证 正文后补充协议:收齐资料后720日办好房产证 请问正文与协议哪一个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现在开发商是交房后720日开始收资料,请问此举是否合法? 如果合法,我岂不是要等1440日才能等到房产证? 如果此举属违法,问违反的相关条例、条款,受法律什么制裁? 谢谢。
房产合同纠纷开发商违约在4楼群楼上建冷凝塔,锅炉,烟囱等排放设备
这种情况如何确定违约金数额,能按合同总金额的20%要求开发商支付赔偿吗?(合同没写违约金)
我于2008年10月份在重庆一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房,合同签订于2009年10月28日交房,时至今日也没收到接房通知。我于2010年2月1日电话咨询其售楼部,售楼部人员告诉我现在可以接房了,2010年2月2日我前去开发商处接房,履行了相关手续后,开发商财务提供了一份帐款清单,其中的违约金赔偿数额明显不对,只赔付从2009年10月28日
你好律师, 现有一案例,请给意见。 我在某市买的一处房子,按合同约定2009年7月31日交房。但开发商于2009年10月16日才将手续办齐,并于2009年10月22日(邮戳时间)发出收房通知书,通知书写明“在2009年11月5日收房”。 现开发商只同意支付2009年8月1号-2009年10月16日期间的延期赔付款
房屋销售合同中交房日期为2009/12/30,开发商至今未交房,前去交涉,对方回答总会交房的,这让我们等到何时啊!请问我该如何主张我的权利?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到时我会拿到这笔违约金吗?
开发商为逃避违约金的给付趁业主更名瞒着对方更换合同条款合法吗?
律师: 您好! 由于开发商的欺骗使我权益受损拿不到违约金,本人和开发商签的是预售合同,后因更名开发商把我的预售合同给撤销了,说大产证下来必须签出售合同,在签的时候他承诺和原先预售合同条款是一样的,当时我要看合同,他却不让我看,还不让我带回家,只是让我核对一下身份证号码和地址是否有错误,
现在不仅是我们一家,而是整栋楼的户主。我们本应该是12月28号收房的,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那栋楼的多半户主都没有收房 不仅是水电问题,还有: 1·绿化率不达标 2·可视门变为门铃 3·消防栓安放在居民家里 4·说的商住两用房,可是房子的结构全都是依照住宅标准(带厨房),可水电费却是按商业的标准收取
我08年买了一套房子,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中途该楼盘换开发商了,但是合同一直未更换,并且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是09年底,但是目前该楼盘仍未完工,开发商也为给具体说法,我想咨询我们业主应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