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件有两个管辖地,一地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而且明显存在包庇纵容犯罪的情况
一个案件有两个管辖地,一地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而且明显存在包庇纵容犯罪的情况,为了能及时的保障权益,我是否可以去另一管辖地报案呢,另一地是否会受理
两个管辖地,一个管辖地立案后,发现不作为,包庇,因为害人者在立案所在地关系网极广
两个管辖地,一个管辖地立案后,发现不作为,包庇,因为害人者在立案所在地关系网极广,是否可以申请上级机关指定另一管辖地管辖呢。请问这方面有时效限制吗,是多久
两个管辖地,一个管辖地立案后,发现不作为,包庇,因为害人者在立案所在地关系网极广
两个管辖地,一个管辖地立案后,发现不作为,包庇,因为害人者在立案所在地关系网极广,是否可以申请上级机关指定另一管辖地管辖呢。请问这方面有时效限制吗,是多久
有两个管辖地都可以管辖这个案件,而目前办理案件的这个公安包庇纵容犯罪
有两个管辖地都可以管辖这个案件,而目前办理案件的这个公安包庇纵容犯罪,不给立案,我想申请指定管辖,请问,我是应该在申请复核或者是立案监督的时候提出,还是等立案后再提出?如果就是不给立案,是否可以去省公厅提出?
刑事案件两地均可管辖,一地包庇纵容不立案,程序都走完后,是否可以去另一个管辖地进行报案
刑事案件两地均可管辖,一地包庇纵容不立案,程序都走完后,是否可以去另一个管辖地进行报案,然后再按程序走?
两地都有管辖权,一地的公检法包庇纵容犯罪,复议复核立案监督的程序都走完了
两地都有管辖权,一地的公检法包庇纵容犯罪,复议复核立案监督的程序都走完了,还是有案不立,是否可以去另一个有管辖权的地方进行报案呢,可以吗
请问一个刑事案件有两地可以管辖,一地受理后不立案,而且我拿到了这一地公安机关包庇纵容犯罪的证据
请问一个刑事案件有两地可以管辖,一地受理后不立案,而且我拿到了这一地公安机关包庇纵容犯罪的证据,现在在刑事复核,那么我是否可以在这个时候向另一地派出所报案,并且要求由他们受理案件呢?可以吗
一个故意伤害案,派出所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第一条,向派出所
一个故意伤害案,派出所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第一条,向派出所所在地的公安分局要求复议(这个复议应该是刑事复议还是行政复议?) 第二条,向你所在地的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监督公安立案 还有一条途径是在以上两个途径均无效的情况下用 可以向派出所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所属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
一地的公安机关包庇纵容犯罪,我也有确实的证据材料,而此案两地都可以进行管辖
一地的公安机关包庇纵容犯罪,我也有确实的证据材料,而此案两地都可以进行管辖,如果一地的公检法都跑完了,就是不给立案,是否可以再去另一地进行报案呢?会受理吗
在公安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和检察院不立案监督的情况下是否能直接自诉
在公安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和检察院不立案监督的情况下是否能直接自诉,需要调查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