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人,在下有一些问题想咨询一下各位,麻烦尽可能的详细回答我好吗?非常感谢!下面是我的问题: 我一个朋友应该卖过几次盗版书,昨天他们一起的几个人被警察抓了,其中应该有人说我朋友了,所以昨天下午和晚上都有警察去我朋友家找他,不过我朋友一直没在家呆着,我就想问问各位律师朋友,像我朋友这种情况严重吗?警察是不是一定得抓住他呢?做盗版书警察没有证据,只凭一起的人指认,如果我朋友坚持不承认这事,那他会有事吗?还是主动去警察那里交待呢?还有如果有罪,会是什么罪刑呢?
我的一位伙计因屋地纠纷与邻居争执,在三个多月前,因他的邻居在争吵过程中用刀砍毁了他种的蕉树,于是他就和他的邻居发生冲突,并发生肢体碰撞,他的邻居不小心自己的头撞到一条木桩上。事后我的伙计并将邻居扭送到派出所,并报了案,警察作了笔录。但这个邻居事后自己去做了伤情鉴定,确定为轻伤。后派出所叫我的伙计到派
我有一个朋友钱了我一笔钱!当时给我打一个条!上面写明了在指定日期还不上款!每天每元加的0.12元的利息!但是现在他不想还钱,也不想给利息!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用什么办法可以简单省事的把钱加利息一起要回来!类似去法院起诉什么的 !我有他当时打下的欠条和他承认还利息的录音!还有就是他住在外省!不是和我一个省的!
律师您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请问这个利息标准是指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还是现行银行存款利息?
律师您好: O九年我与对方因欠款诉至法庭,结果我胜。法院判定对方除还我本金外,还有利息XXX元(原借款合同约定年息10%)。判决生效后对方一直不予履行。请问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迟延履行,是按判决利息加倍支付,还是迟延履行期间按约定年息加倍计算呢?
公司是小规模企业,老板因为公司一些其它事情而犯法丢下公司跑了,这个事情跟账目无关,公司注册的时候是用我的会计证备案的,我只是负责给公司代理记账,不属于这个公司,现在老板突然跑没影了,公司肯定也是要倒闭不管了,我想问下我的会计证会不会有问题?会不会被吊销或记入黑名单?对我以后的从事财务方面的工作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