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我被认定有次要责任,我是行人,对方是小车,对方车有交强险,请问次要责任是在交强险之后的次要责任吗,如100元交强险付了70元,30元再按7:3分,我只需付9元是吗,并且听说行人有20%的经济免责,是怎么样的?
我2010年4月28日骑摩托车直行超车,前面一摩托车后座绑了一挑箩筐,里面装着货物,已把转向灯遮住,使我未看见转向灯,他突然左转弯,我无法刹车乃至造成我把驾驶员左腿闯成骨折,交警出现场,被闯人员没有驾驶执照,我有驾驶执照并已入保,,我现在已交了10800元在医院医治伤者,无能力再承担费用了,现在责任认定也没下来,请问现在
在今年的3月29日在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发生了;警车警员非法追赶我们的孩子 所坐的摩托车,造成我们的孩子在逃跑过程与拖拉机相撞,坐在摩托车上的三人当场死亡,现在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却不能认定有警车追赶的情节,我们现在有目击证人的证明,还有两个当时也被追赶未出事故少年的证词,交警部门不给予采信,现在
驾驶未经定期检验,保险过期,超载的重型载货车经过岔路口时与一辆奥拓车相撞,奥拓车由一名醉酒且3无驾驶执照的成年人驾驶,副驾驶座乘坐一名醉酒人,奥拓车未经定期检验,事故造成奥拓车驾驶人抢救无效死亡,乘坐人受伤,载货车人身无损伤。 载货车曾在未到岔路口时黄灯警示,不知奥拓车驾驶人是醉酒驾驶,在行至岔路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一方当事人在事故认定后迟迟不肯提供工资证明等资料,我能否到法院起诉,如果能,该如何诉
我于2010年初开车与一骑轻便摩托车的夫妻发生侧撞,事后在交警事故认定前我为对方提供了全额的医药费等费用,事故认定为:对方(男摩托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无照驾驶,摩托车无牌照,逆向行驶),对方(摩托车乘坐人,驾驶员之妻)我负次要责任(未保障道路行车安全),在事故处理至交警部门调解时,对方当事人迟迟不肯提供
去年3月中旬 我母亲在汉阳古琴台附近过马路(那边上下立交桥过江的车子一般都很快),一辆面包车把他给撞伤了(重伤,头部严重受创 抢救过来了 期间动过2次大手术,评残 是X10级) 事发的时候我母亲未走斑马线,在事故认定书上也有标明。。事故发生地点也有标明不在斑马线上。 责任认定上面 司机负主要 我母亲负次要 我都能
我的亲戚于5月28日在重庆骑摩托车被小轿车撞倒,现仍在治疗中,并产生了耳聋的现像; 现在已经过了10天了,相关部门仍未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是有问题? 询问交警,他说要询问当事人情况,但当事人已经耳聋了,这算不算借口; 请教一下,最晚何时应该出具认定书? 这种情况的话,是不是我
昨天,我单位的一个同事来到我家,于是我俩在我家一起喝酒,喝完后,10点多了,我朋友开车回家,路上出了车祸,现在在沈阳市医院进行治疗,请问律师,本人我是否也有责任,如果有的话,须承担多大的责任啊,
昨天,我单位的一个同事来到我家,于是我俩在我家一起喝酒,喝完后,10点多了,我朋友开车回家,路上出了车祸,现在在沈阳市医院进行治疗,请问律师,本人我是否也有责任,如果有的话,须承担多大的责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