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租广州房屋,房屋是房东自己改造的房中房。天花板掉下来了一半,因为现在租期还未满,如果取回押金,退房。
在北京租的房子,签了一年多的合同,但是现在才住了不到半年。中介突然说房子卖了,让两周内搬走。而且说是因为房东的问题,不负违约金押金等。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按照中介的要求搬走吗? 同时有什么方法可以保证我们自己租客的切身利益
合同期内,租店面者家人借高利贷举家跑了,房东有哪些权利,租店面者又有哪些权利,房东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吗?具体该怎样做?谢谢!
我与室友2人于2009年11月份在普陀区中远两湾城小区租赁一套2房2厅的房子(3800元一月),在半年中发现过多房子隐患(如:水罐破裂、地板下面渗水、地板拱起、浴缸漏水、马桶水漏水等等),现在我们想退房,因有签署合同,合同期限是一年,押金为一个月,但房东扣着押金不给,不让我们退;请问,有什么好的方法解决?
租房人采用欺诈的手段骗走合租人1000元押金及欠下1500元押金逃走,租房期间还以出车祸骗借我8000元(无收据),至目前无任何回复。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可以报警吗?
租房后,发现租的房间内是原先本应该是厨房改造的,内有天然气管道通过,因为这个原因,不想租了,属于无故违约吗? 之前看房的时候,问过那是什么管子,中介含糊的说只是没关系的管子,就这样糊弄过去了,因为租房比较急,住进去后才发现时天然气管道,房东也没有说明开始的时候,这样要求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租房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2007年5月20号我和我的朋友A(以下简称A)一起租的房子,合同当时是我签的,租期为一年,每次交房租都是我跟A一起去缴的,但是每次都是签我的名字,即使有一次我没有去,也是A签的我的名字。到了2009年的10月我搬出去了,但是我也没有跟房东说我不在那住了,当然我的身份
我是租房人,第1个房东把房子卖给第2个房东后,我和第1个房东签的租房合同还是有效合同吗? 我和之前的房东签订的是3年的合同,现在1年都还没到,其中合同要求补充的条款就是:除赔偿一个月的房屋租金以外还赔偿搬家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现在第2个房东就想拿产权证来直接逼迫我走人!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