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慧于2013年2月1日下午在自家门口洗花瓶2只。过了一会儿,陈阿香和爱娇回来经过徐慧家门口,看到路上有水,陈阿香就大声喊路上有这么多的水叫我们怎么走路,让他们猖狂,猖狂到什么时候去。徐慧回答说这些水又不是我一家流的。然后陈阿香就想冲上来打徐慧,徐汝兵走过来说洗点东西没关系的,叫徐慧回去。陈阿香就边走边骂说徐慧是卖淫货。
汪亚云6点30分工作回来,看到徐慧在床上哭,就出去说:“我的女儿在家门口洗东西,水流到路上就要骂我的女儿是卖淫货,你这么大年纪了都要和小孩一样。”之后就争吵起来了。争吵了一会儿之后,徐慧也出来走到路上,这是陈宝根和陈凯,还有陈宝富也从家里出来,陈凯说徐慧站在他们家门口,就冲上来往徐慧胸口猛捶了2拳,徐汝兵看到徐慧被打,就走出来了。他们家的人就开始在说我家门口水泥地突出范围,这时陈小勇也来就凶恨的说:“干什么,什么事。”接着就拿起拳头往徐汝兵脸上打去,看到陈小勇过来打,菲菲,陈宝根,陈凯,陈宝富,就一起过来群殴徐汝兵,而陈阿香和爱娇则殴打汪亚云。徐慧过去试图把汪亚云和徐汝兵拉回来,却被他们推到走廊上,站以来想再去时,却被人打到脸上,同时眼镜也被打掉,这时徐汝兵已经被陈小勇、陈宝根、陈凯、陈宝富、菲菲打到躺在地上,满脸都是血,汪亚云也被陈阿香、爱娇打到鼻青脸肿。打后陈小勇对汪亚云扬言说:“等一下还要过来打,叫你的哥哥侄子外甥一起过来好了,我们不会怕的。”之后汪亚云就报警了。
报警当天警察都没有带走陈小勇,直到现在也没有,为什么会这样,警察是不是没有尽到义务,想问有哪些具体法律条文可以帮助我们争取到赔偿和让陈小勇得到相应法律处罚。对方左手打拇指处也被徐汝兵咬破。陈小勇是坐过牢的,如果判刑会怎么判
我是一个受害者,因为其他人的私事而被人误会,导致了我被人抠打。我要提出起诉。
三天前的一个晚上,某女打电话给我叫我出去谈点事情,我就在十分钟后出去了。与她会合之后,向她打招呼。突然之间一名男子出现在我面前。据某女说是她的表弟。然后那男子就动手打了我。之后我们就扭打起来。扭打过程中还有三个男子加上某女。后来某女把我的脸咬伤。
11月12日,6点半左右的样子。在半夜市场那边的马路上,由于那边最近在搞下水道,用铲车撅起的石块一大堆,堆的像小山一样高。我爸爸开着电瓶车去配货中心发货,由于那边当时没有开路灯,撅起的石块的地方也没有放指示牌或者点灯。于是我爸爸的电瓶车撞到了那堆石块上,电瓶车翻了车里的货也翻了。刚开始我爸爸还能走路就没
卫生局行政不作为造成非法行医导致人员伤亡受害者怎么维护合法权益
我父亲在一家小诊所就医时因医生误诊去世! 后才发现此诊所属非法诊所! 据了解此诊所违法经营已经4个月之久 但是卫生局没有查处一次! 后事件发生才将其查处。 我方到卫生局淘要说法他们说人手不足。工作难处理没能力处理! 我想向相关专家求救! 该事情如何处理?、谢谢!
2010年6月3日,受害人骑两轮电瓶行驶在慢车道。后面一辆同样电瓶车赶上来,从受害人右侧强行超越。当侵害人还未超越受害人时,为避免与前车发生碰撞。就紧急向左转向。就导自侵害人车辆尾部与受害人车辆前轮相撞。造成受害人当场倒地,右肩锁骨粉碎性骨折,侵害人与车辆无任何伤。医院结论:受害人一年不能负重。 受害
楼梯灯坏,其他业主放置木板推车,导致受害者踩木板摔伤骨折索赔问题。
受害者,女,49岁。于2012年7月26日晚21时左右回家,在一楼楼梯前,物业照明灯损坏的情况下,踩到当楼另一业主放置的木板摔伤,导致盆骨骨折。由于当事人疼痛过度,导致神志不清,未能看清放置木板的业主模样,但能确定此业主住在该楼。目前担心的是,受害者家属到现场时,没有报警取证,直接将受害者由120送往医院。受伤期
你好,我老公看到他的朋友被别人打上去帮忙, 不知道哪个把对方打成鼻子粉碎性骨折,现在人家告他们伤害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假如要判刑的话会被判多久? 可以申请缓刑管制么? 现在人已经被抓看守所里面了, 人家同意和解,但是要求陪12万你说合理么? 不赔的话人家就不放弃追究权利``
对方逆行道行驶从而发生交通事故。。然后本人右手手腕粉碎性骨折。医院出具证明至少要休息5个月。。请问能赔偿到多少钱。。。
徐慧于2013年2月1日下午在自家门口洗花瓶2只。过了一会儿,陈阿香和爱娇回来经过徐慧家门口,看到路上有水,陈阿香就大声喊路上有这么多的水叫我们怎么走路,让他们猖狂,猖狂到什么时候去。徐慧回答说这些水又不是我一家流的。然后陈阿香就想冲上来打徐慧,徐汝兵走过来说洗点东西没关系的,叫徐慧回去。陈阿香就边走边骂
徐慧于2013年2月1日下午在自家门口洗花瓶2只。过了一会儿,陈阿香和爱娇回来经过徐慧家门口,看到路上有水,陈阿香就大声喊路上有这么多的水叫我们怎么走路,让他们猖狂,猖狂到什么时候去。徐慧回答说这些水又不是我一家流的。然后陈阿香就想冲上来打徐慧,徐汝兵走过来说洗点东西没关系的,叫徐慧回去。陈阿香就边走边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