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商品房阳台是半封闲的,计一半面积(按规划),开发商售楼时以有赠送面积(阳台)且可封闭蒙骗业主
购买的商品房阳台是半封闲的,计一半面积(按规划),开发商售楼时以有赠送面积(阳台)且可封闭蒙骗业主,交楼后装修时前期物业却变脸称阳台不可封闭(加窗),否则按违建举报,现在这种情况:小区非临街,临主干道,小区业主加装阳台窗户都是统一颜色,材料,且未对相邻业主权利行使有影响,也未违反国家有关强制,禁止性规定(如阳台不可改作洗手间,不可改变或拆除房屋承主体结构等),只是出于安全等原因对自已房屋的一个正常权利的行使…,请问这还要按违建,或者说一定要强制拆除吗?
针对商品房面积差异按商品房合同通用条款规定为3%的界定,但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在另行约定条款中已提前填
针对商品房面积差异按商品房合同通用条款规定为3%的界定,但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在另行约定条款中已提前填好了不利于购房者的相关条款,并且条款不受通用条款中面积补差的3%界定约束,请问开发商此做法是否违法?且签署的合同是不是无效合同?
本人看中了一个新房单位,交了两万定金并签了认购书,认购书约定7天内我交齐首期款就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我带了首期款去找他们,但他们说网上没解押好为由合同签不了,但7天时间已过,是开发商违反了认购书的约定,请问我能要回那两万定金吗?
尊敬的律师先生:我购买的一处商住楼开发商在销售的时候就将走道共用面积(层高4.99米下面2.5米走道上面是赠送面积)成诺赠送给部分房型的业主其中也包括我的房型今年9月28号交房时说过道不送了后来业主共同要求下送过道面积并且费用大家出以后施工时说我们的房型没有赠送面积我就带着房型图(宣传单)去找物业说这事他们也
交房一年多了赠送的半封闭阳台变成收费的,开发商要我再付一半阴影面积。请问我应该交钱吗?
我们08年买的房子,09年就办理入住手续了,但是到10年快要办房产证时,开发商要我们补签协议,说由于我们的房子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要大出近4个平米,测绘公司解释说是原先是露台,后来实际测量久变成了半封闭阳台,所以算了一半的阴影。但是我感觉上当了,因为我当初买房时就是觉得有赠送的阳台比较划算,才买的6楼。我签合
请问对于商品房赠送的飘窗是否有规定超过多少面积,会按阳台计算收一半面积的费用。
请问对于商品房赠送的飘窗是否有规定超过多少面积,会按阳台计算收一半面积的费用。
购买商品房交房后说原来赠送的面积现在不能算做赠送了,我们是有开发商开盘时发的宣传广告,不知道能不能做
购买商品房交房后说原来赠送的面积现在不能算做赠送了,之前是113平,接房时我们补了差不多一平米面积的钱了,就是114平了,过了2、3个月又说之前的测绘有误,现在重新测量还要我们补3平米多的钱,就变成是117平米了,还说最先测量时最顶层面积是117平,其他的都是114平,现在是以117平来算,问过了说多的这3平米就是之前说
买房时,开发商承诺阳台按一半面积算,另一半算赠送,但当时没写在合同里
买房时,开发商承诺阳台按一半面积算,另一半算赠送,但当时没写在合同里,现在准备交房时,开发商又要求按全部面算,要多补几个平方的钱,且多出的几个平方,正好是合同中说的,误差3%内。这该如何解决呢?大家都不愿交,因为前几号楼的都没有交的~
买房时,开发商承诺阳台按一半面积算,另一半算赠送,但当时没写在合同里
买房时,开发商承诺阳台按一半面积算,另一半算赠送,但当时没写在合同里,现在准备交房时,开发商又要求按全部面算,要多补几个平方的钱,且多出的几个平方,正好是合同中说的,误差3%内。这该如何解决呢?大家都不愿交,因为前几号楼的都没有交的~
开发商规划的商品房面积是否已成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如果现在商品房不建
开发商规划的商品房面积是否已成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如果现在商品房不建,是否对业主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