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4月14号在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太子山庄麦当劳门口路边临时停车买了个早餐,车上当时有人,但交警过来强行拍照但未开罚单,请问这样要被罚款吗?
本人于2012年4月14号在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太子山庄麦当劳门口路边临时停车买了个早餐,车上当时有人,但交警过来强行拍照但未开罚单,请问这样要被罚款吗?
骑着电动车,过了十字路口20米内,自行车道内有一辆机动车突然减速停车,电动车刹车不及,造成追尾。 机动车尾部有一道轻微的划痕。 交警来了以后,让双方先协商,因为当时赶时间,电动车主就同意赔600元,并在事故单上签了字,说是电动车主全责。当时想即便是次要责任,对方报高维修费,也得赔钱。 回家后,电动车主感
骑摩托车人撞上路边停车突然开车门的车,,双方无驾驶证.,谁负责任
骑摩托车人撞上路边停车突然开车门,我因吃饭将货车停在路边,这时无牌照无证的摩托车撞上我停在路边货车的车门,我也有开启尾灯,摩托车司机只是擦伤一点点,小车司机就带他去医院做全身检查,也没其它问题,现在他们要求赔偿6千块,我们不给他就报警了.我的车也被交警扣了,他们交警说要我交了押金后才可提车,摩托车司机说要
早上4点整 ,天还没亮,李某骑电动车去上班,但是途中约见一个大挂车在路边停着,本来冬天4点的天就黑,大挂车停在路边没有标志没有尾灯,也没有什么标志信号(还是外地牌照) 这地方不让停车, 然后对面又来一个车(开的挺快) 李某为了躲对面的车,碰上了大挂车,挺严重的,送医院了,随后交警来了,大挂车司机说走保险,
我将汽车停放在京津公路0公里处的南向北方向辅路被贴罚单,此路段辅路右侧为自行车道左侧为机动车道,但此路段从红绿灯开始并没有设置禁止停车的标志,请问是否能起诉或者行政复议,我的主张是否有法可依。
汽车车主路边违规停车,开车门导致正常行驶的电动车主面额部与车门相撞,
汽车车主路边违规停车,电动车正常行驶,汽车车主在没有观察后方动态的情况下,突然敞开车门,导致电动车车主来不及躲避,额面部与敞开的车门相撞,缝合四针,医生说会结疤,在面额会影响美观,汽车车主负全责,除了汽车车主该负的医疗费外,电动车主还能得到哪些方面的经济赔偿?赔偿多少?谢谢
我们小区外道路是当初开发铺出来供小区业主通行的,经过几年的时间,这条路建起了2个小区,随着入住率越来越高,小区汽车也越来越多。路边停满了车。在此我说明一点就是,我们小区外条路是个断路。小区西边还是一边泥土地。基本就是小区业主通行,谈不上堵塞交通。算是个支街背巷。就在最近道路管理部门介入了,昨天他们刚
三条车道,占用摩托车车道路边停车.造成出租车与摩托车相撞,有责任吗
昨天在高州去茂名的国道上由于车子没有油了只能停在路边等同事送油过来,结果一架出租车在第二条车道上撞到一架摩托车,请问我在其中有多大的责任
我的亲戚骑得是燃油助力车,人车都无手续。在马路右侧正常行驶,突然前方汽车车门打开与此相碰。请问这到底应该是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