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城内开车,没有划分路线。我在路中间位置开车,左灯撞到顺行的电瓶车。责任应该怎样划分?
具体情况如下:甲方(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乙方(机动车驾驶人员)事故经过是:早上8点10分左右,甲方驾驶非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离开西面非机动车停车线的时候正遇黄灯,而乙方是由南向北行驶方向,当甲方行驶到十字交汇的时候,正好黄灯跳红灯,甲方及时刹车时被乙方机动车撞伤,相撞的时候正好甲方是黄灯跳红灯,而乙方
我驾驶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电瓶车由南向北。途径T型路口,我车已行至路口中间,电瓶车已看到我车还强行转弯,我减速踩死刹,幷及时往右打方向躲避。电瓶车撞在左前大灯和左倒车镜上了,伤者右软肋骨折。请问这起事故的责任该如何划分。谢谢了
我们平时骑的电瓶车到底是属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今天下午骑车在机动车行驶的,被交警拦下来罚了20元。理由是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去年年底要颁布一部法规要将电瓶车划入机动车范畴,不过未能实施。 后来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有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定义:(一)机动车是指各种汽车、
在工作中因机动车驾驶员操作不当随车人员从车辆中摔出造成人身伤害应当如何划分责任和一些相关的赔偿事宜
你好! 请问在这一起案件中我要找驾驶员 还是找单位负责一些相关的赔偿费用和在案件中我应负什么责任 谢谢 急件 急需要回复
机动车车主在酒后驾车感觉酒后头晕无法驾车,便将车停靠在路边打电话找朋友过来帮忙带驾,就在打电话过程中被后方高速行驶机动车追尾,将车顶翻,并且在被追尾司机爬出车后追尾车辆中的四名男子对其进行了人生攻击,造成对方轻度伤害。这又让一起交通事故插入一起刑事案件。请问邢律师您对此交通加刑事类事故有何见解?
我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同时在我右侧前方的机动车道有辆电动车与我同向而行,到了前方的人行道,电动车突然向北转弯而行,我发觉不对后,立即采取避让措施,按喇叭的同时并减速踩刹车并向左侧道路靠使车辆停止,但电动车辆并没有看车而是直接过马路,没听到我的喇叭声继续过马路,我因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
早上,老婆骑电瓶车在机动车道从东向西行驶送孩子去上学[小城市的城乡结合处,道路不太规范,非机动车都是在这个车道走],被从路北的一个小路上冲出来的摩托车撞倒,老婆胳膊受伤,孩子右脸擦伤,对方摩托车和人都没倒,请问责任怎么划分?
小李在骑电瓶车去上班,由西向东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被由北向西右转弯的机动车撞了。机动车没有开右转弯灯,也没有鸣喇叭。 调解协议: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负事故同等责任。电瓶车逆向行驶,负事故同等责任。 小李对事故地事实认可,对事故的责任不认可。拒绝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