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伙计因屋地纠纷与邻居争执,在三个多月前,因他的邻居在争吵过程中用刀砍毁了他种的蕉树,于是他就和他的邻居发生冲突,并发生肢体碰撞,他的邻居不小心自己的头撞到一条木桩上。事后我的伙计并将邻居扭送到派出所,并报了案,警察作了笔录。但这个邻居事后自己去做了伤情鉴定,确定为轻伤。后派出所叫我的伙计到派出所,叫他在伤情报告上签了名,说签了名就没事了。我的伙计认为是轻伤也没在意。过了三天,公安局就出示拘留证将他拘捕了。5日拘捕的。到现在也有22天了。请问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我看了相关法律,好像拘留不超过7至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这种情况用这么长吗?现在可以见当事人吗?如果要判刑,最长多长时间?谢谢!
我想请问,刑事拘留15天以上了,是否代表公安机关没有逮捕的证据?因为刑法不是规定,公安机会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3天以内向检察院提起审查批准的吗?谢谢!
尊敬的律师朋友,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弟弟在09年6月份帮朋友打仗,派出所说伤害鉴定为重伤害(并未出示任何材料)。随后被列为网逃,于09年7月21日被抓,并且刑事拘留至今10年1月21日(整6个月)。同案犯共8人,主犯1人,自首被取保候审(重伤害可以取保候审吗??)。6人被抓,1人在逃。据主犯及已抓同案犯交代造成重
我老公带着保安把来店里闹事的人打了``打的那是好象是个警察``但是当时是消费者``没有穿制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当110去了还在打``然后派出所就把他们拘留了``说是房碍公务罪``像这样的应该怎么处理``?
您好,结婚后发现老公不止一次从家里偷拿钱出去,近期竟发现晚上半夜时偷拿我包里的存折,想对他提出离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他这种行为算不算违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