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承接了政府的一些小工程,总计6个项目,总金额500余万,政府在我竣工验收后支付我40%左右,以后就因政府财力紧张,迟迟不能支付工程款。在施工中,因多数都需要垫资实施,向别人举债(5%高利)投入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最早的已经3年,最晚的已经1年半,按合同,政府都处于违约状态,现在政府各部门为主的业主单位总计拖欠我工程款340.92万元。我的高利借贷从100余万元的本金加息后现在已经突破了200万元,从举债以来,我还偿还了大部分债主的约35%的本息的,现在不分债主苦苦相逼,甚至于对我采用软禁、威胁我家人生活等方式逼债,我咋办才能算是最好的处理方法?
本人是张家口市人,与2007年在内蒙承包修路工程。 合同拟订2008年9月完工。付清工程款, 可是现在都2009年6月也没有付。在这期间我多次多方面贷款,来给工人发工资,现在,已欠利息都难以还清。 如再要不到工程款,将全部家产全部还贷款也还不清, 希望在此可以求助专业人士帮我解决燃眉之急 谢谢,希望大家给我提一些
各位律师好,我在2000年时与英德市大洞镇政府签订一份《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书》,工程完成后政府没有按合同支付我工程款,于是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结果法院判决要求政府制定期间支付给我工程款,但10年过去了,工程款一直没有收到,我再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结果还是一样。求求你们教我怎么做,我已经按揭了所有家当来支付
A 开发商拖欠我工程款八年了,我现在去找他结算,但税率在原来的基础上装涨了2.08%,(原来是5.33%,现在是7.41%).是否能把2.08%的上涨部分算给开发商.
我作为一个外地投资者来池州搞工程建设,但工程现已完工数月,工程款迟迟不给。我认为这里面还存在非法转包工程等一系列问题(我是转承包方)。我该如何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未按合同支付各期工程,现已按期完工多日,但业主还拖欠三分之一的工程款未付。一直以各种借口拖欠工程款,合同注明完工后就付清所有工程款。而且业主也立有字据确定付清所有余下工程日期,但逾期多日却未付余下工程款。
我公司于2008年修建的蒲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体施工完毕,后期装修阶段政府换届原局长调走,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我们一直找领导反映无果只能停工,现在停工给我们造成的损失400多万及拖欠的工程600多万
今年年初我带了一批工人在青岛一家公司承包工程,只签了一个总合同,分项工程合同没签,合同执行期为一年,现在还不到期,当时合同约定分项工程预付40%工程进场付25%,工程完工付30%甲方验收完付5%。可是每个分项工程都是付到进场后的40%和25%。剩余的一直压着不给,那全是工人工资和利润啊。我该怎么办啊?跪求好心律师指
我爸在某公司承包的工程已经完工,工程款却一直收不到,总是一天一天的托,已经过去半年了,由于他没又签合同,怎么样才能拿到钱? 一般这样的情况多吗?委托律师就一定能拿回来吗?委托律师需要多少费用?
政府交通局拖欠我的工程款两年了。我手里有交通局的欠账发票。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政府交通局拖欠我的工程款两年了。我手里有交通局的欠账发票。请问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