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已婚,在家里独立户口,现在广汕公路扩建,实行按户240平方赔偿,家里老爸算一户,哥哥算一户,弟弟算一户,我的户口也是在家里的而且是自己的独立户口,本应但按4户来补偿,现在拆迁的不算我这一户,我觉得很不合理,不知道本人是否应当也能得到合理公平的补偿?求问
有一农户的宅基地被土地中心征收,该地上有一些农作物和一个用来居住的松皮棚,但该农户的宅基地没有产权证明,只有村委会的证明!结果该农户只得到几千元的补偿,也没有房屋安置,而且该地上的财物在拆迁当日全部被烧毁。请问这样合理吗?怎样才能追讨合理的补偿?
您好,我住广州市中心,有两套房,共28平方,另有一层违章17平方,但拆迁办只赔了28平方的钱。违章按每平方几百元,一般每间屋不是不足40平方要补足40平方吗?有些人说违章是要赔一半的,是这样吗? 如果我户口有三个人,是否可以拿多一套房的? 假如拆迁办赔得不合理,但我们已经办好手续,钱已经拿了,屋也拆了一半,这
现居地亲临“黄榄快线”工程,需征地拆迁。本人和妻子以及大女小儿子和孙女为一户人且有户口簿;二儿子和其妻子及其儿子为为一户人且有户口簿;只有一个房产证;现只安置一处宅基地是否合理?能否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 “一户一宅地” 原则,应补偿本人和妻子以及大女、小儿子一户人一处宅基地,二儿子和
补偿太低,不给安置,要想安置得拿很多钱买地基,得先拆迁,才卖给你地基,可是我没有第二套房子,没有地方住。怎么办?请律师解释。谢谢啦。
各位专家好,我一香港亲戚于1992年在广州购买了一套75平方左右,约2层半高的宅基地房子,并于2010年自行加盖了4层,当初购买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只有原房主的宅基地证和一张手写的购买凭据。有两个问题想请教: 1.如果将来政府对该房收购拆迁,我这位香港亲戚能否得到相应的补偿? 2.补偿面积是如何计算的?后期加盖的楼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奶奶家正面临着公路拆迁问题,我奶奶家户口中有我,我父母和我奶奶,但是拆迁办则以我和我父母他处有宅基地为由,将我们剔除不予以任何补偿。现在也僵持着,都变成钉子户了。。。请问,这拆迁合理么?
我向村里租赁土地,并在租赁地上建了厂房。每年向村里交纳土地使用费.现在要拆迁.它上面的公布拆迁方按是每平680元.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赔偿标准.我怎么办是不是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