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男朋友认识之前,他分到了安置房,登记在他一人名下。但是还未办理房产证,如果我和他结婚了,房产证在我们结婚后办下来的,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安置房的房产证一般多少年能办理下来呢?还有就是分配到他爸爸名下的那套房子,如果过户到他的名下也属于夫妻财产不?
我和现在的老公是个再婚家庭,我们结婚时老公一直是住的单位的房子,他自己没有房子,与前妻离婚时有一儿子判给了女方。现单位房子进行拆迁,每一职工可以分到一套褔利安置房。我老公现打算在房子交付时直接将房产证移到其儿子名下。请问这是夫妻共有财产吗?我老公这样做我可以阻止吗?
我是城镇户口,我老婆是农村户口,所以不能迁到农村。但是现在老婆居住地开始拆迁安置,请问安置时,我能分到安置房不?还有就是安置房以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属于个人财产?为谢
婚前因拆迁得到两套安置证,之前拆迁的房子产权是父母的。拆迁后获得两套产权的回迁房,一套回迁房的名额是父母的,一套是我的。如今婚后房子才修好,产权证是婚后才取得,请问这套房是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我本人的。
结婚的房子是丈夫婚前自己购置的。现在该房子要拆迁,拆迁后,安置房是原来的房子换的,并没自己再补钱。同时也得到一批拆迁费。请问:安置房和拆迁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按照相关规定,每个人的基本安置房面积为30平方米,我和老公还有公公一起共有90平方米,这样算,我是否拥有安置房的三分之一的所有权,如果我和丈
父亲于2010年二婚。现居住房屋为2008年拆迁安置房,房屋面积76平米,房屋所有权归父亲和女儿(本人)共同所有。拆迁安置时房屋差价以及装修用款均为女儿支付。目前该处房屋面临再次拆迁安置,请问如果再次拆迁安置,此房屋的所有权父亲的二婚妻子是否享有?如果父亲去世,其是否有继承权????
婚后拆迁安置时(也就是女方户口已迁入男方),面积不够公婆出钱再多买面积,且此房产证写了女方为共有人,这个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结婚后未共同生活,但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装修男方的婚房,购买过一些材料之类的,都有收据 钱款由女方垫出,收据由女方保管,但是由于房子是男方的所以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及名字都是男方的,这在离婚的时候如何判定?女方是否可以索要一半?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上为女方一人名字,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全额购房2套。一套房产为女方名字,一套房产为夫妻子女名字,如若离婚,2套房产归属如何? 子女未成年
老公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 房产证写的他的名字 2007年7月份买的但是房产证上的日期则是2008年9月2日 而我们的结婚证的登记日期则是2008年9月1日 我的问题是这套房子是婚后财产吗?按买房日期 还是房产证日期 ?如果按房产证日期 时数以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说明一点 房贷是我老公一人再还 如果以后出现问题 有我的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