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5岁,2002年结的婚2003年生了个女儿,在孩子三岁的时候因为工作原因我媳妇回到了娘家那边,孩子也随着过去,由孩子的姥姥照顾,我每月给孩子生活费600元,2009年又在她工作的地方买了一套房子花了28万写的是她的名字(为了能够报销物业等一些费用),从买完房后到现在一直没有过夫妻生活,而且受到多次拒绝,买完房后到现在我媳妇一次也没有回婆家看过,包括老人生病住院也不闻不问。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提出离婚理由充分吗?房子是不是一人一半,应该怎么样分割房产? 另补充,在结婚后她的养老保险落在我们这边的一个企业,后因政策原因买断,她当时不同意,是我代签的,买断的钱也给她交了后继的保险,她家现在提出这个没经过她的同意就买断,这是法律不允许的,要求我赔偿她的损失,请问她这个要求合理吗?如果合理的话应该怎么样赔偿(买断一共是四千多块钱2006年买的)
夫妻关系28年以上。婚姻期间共同努力买了3套房子。房产证上的房主全是男方的名字,目前有部分房子还在还款期,实际是用房租来还款的,但是是以男方的名义去银行还款的。 现在女方想提出离婚,但是男方认为房子都是他的,他不会分给任何财产给女方。 虽然之前专家说了,房子是夫妻共有应该平均分配。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
我和她到2010年9月份结婚整整两年,由于我们现在感情不合,各自都有离婚的意思,但是由于和她感情不合,我通过QQ和其他女孩子聊天有些比较暧昧的话语并寻求一些安慰。她发现了,然后想通过这个让我得不到任何财产,本人未和她们发生性关系。 我们财产情况为:结婚前,本人贷款买了一套房子,首付、装修基本都是我拿的钱
你好,我与丈夫快八年,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渐淡,现准备协议离婚,但关于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主要有三个问题: 1.在福州市他名下有一婚前房产,只有他个人名字,好象法律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我们育有一子,若离婚后由女方抚养,这已协商;但我们没有住处,因此想让男方提供一房产,以后的抚养费及教育费均二人分担.男方有没有义
男女双方需离婚,因男方有过错(有外遇),现女方要求分割房产(该房产是男方婚前财产)或是要求现金赔偿,是否有依据?女方还有什么方面可要求赔偿的?
您好!我和我老公结婚快四年了,我们有一个可爱的女儿现在快三岁了,在和他生活的这几年里我发现他是一个没有责任心,没有上进心又不会体贴的男人,整天就知道玩,要不就睡觉。女儿两岁前他从来没有管过,一直是我一个人带起,有时我婆婆会帮忙带下。他有时出去玩了几天都不知道回来,电话也关机,有时候他做得太过分了我忍
购买的是一手房,先签订定金合同,由男方父母支付定金30万元,签完3天后,两人领取结婚证,之后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首付款男方父母支付190万元(包含之前的定金30万元),女方父母支付60万元,剩余150万元左右,两人共同贷款。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财产应当如何分割? 主要是针对新婚姻法出来以后。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
我老公家有一栋2层小洋楼,未办理房产证。房子是我家公一手建造的,我家未出资。家里有俩台电视,一台洗衣机,一台冰箱。我都未出资,如我提出离婚,是否有财产?系我们有一个1岁半的女儿归我,女儿户口在男方!
我想问一下。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后。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房屋归女方居住使用,但并未写着所有权归女方所有。现在如果去把房屋过户。那么男方是否仍然有一半的所有权。谢谢;
您好律师先生,我结婚两年了,现在对方要与我离婚,但我们有套拆迁安置房还未回迁,且我的户口不在当地,如果办理了离婚手续我还能享受安置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