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3年1月31日我爸开了一辆三轮摩托车,马路两边行人较多,我爸刚和一辆摩托车擦过后就有一老人在旁边摔倒,摩托车已经走了,老人摔倒的位置与我爸三轮摩托车轨迹间的距离差不多能经过那辆摩托车,后来他们把我爸的车拦下来,说是我爸撞到他的,他们都是那个老人的亲戚和朋友,围堵人越来越多,而我爸说他是自己为逃躲车自己不小心摔倒的,那个老人自己也不知道是撞到的还是自己摔到的,他们人多,都很凶,想要打我爸,我爸无奈把老人送到镇人民医院,其实伤势并不重,脸上摔了点外伤,后来他们说要去县人民医院做检查,后来又送到县人民医院去做了CT、B超、X射线、化血、心电、脑电等工作,都没有问题,最后还住了三天院,现在他说还要继续住院,说什么心脏有点问题。。。心脏跟本与这次摔倒无关的,他以前就有的。现在我们已经不管他了,如果他要向法院起诉,他们的亲戚朋友是否可以作为证人?像他这种情况我们是否继续为他治疗?
我妻子的舅舅{本村}与村中他人发生争执,抓挠了俩下并无人受伤。过了一会,那个人打了120去住院了。事后弄出了一万元的医疗费并要求公安抓人。当时那人确实没啥,还端着茶杯走来走去。我妻子的舅舅便让我为他作证,请问这样的亲戚关系是否可以作为证人出现!
本人男,属于倒插门做上门女婿,经人介绍结婚,有一小孩。只在一起一年多,由于和对方无感情基础,因小事打架被女方家撵出,孩子由本人带。现在对方先发制人说本人家庭暴力,不负担家庭责任。要求离婚,并且不承担孩子抚养问题。 本人能否不理她这种诬告,作为原告起诉女方解决相关问题?
外甥女婿到我的姐姐(外甥女的母亲)家殴打外甥女,并将我的姐姐,姐夫殴打,我去拉架,结果被外甥女婿推倒在水泥台阶下,致我的左腿踝关节上粉碎性骨折,公安机关鉴定为轻伤(重),当时我的姐姐家在办婚礼,目击者全部为亲属,晚上11点多,没有非亲属在场,请问,亲属可以做为证人吗?请问此案应该如何定性?
城市垃圾处理费作为行政事业费,其收费主体为旗县级的城市管理局,当缴费义务人不缴费时,城市管理局能否作为原告来起诉缴费义务主体? 或者人民法院直接作为行政非诉案件受理?
父母离婚,父亲请的律师和母亲请的律师在同一个律师事务所,母亲一把诉讼费交了一部分!想咨询一下允许一个律师事务所接受同一个离婚案件不?如果现在母亲不想用这个律师了,可以退款吗
在退休的时候,发现下乡的时间没有算工龄,据说是档案里没有其相关材料,自己一直不知道这个情况。在参加工作时,我曾如实填过履历表,后来在单位领取的工龄工资也一直含有下放期间的工龄工资,也从来没有人提问过上山下乡没有材料之事。时至今日,忽然说这样一个问题,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幸亏我一直留存了自己的知青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