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帮朋友担保贷款3万元,他所用的别人的身份证贷款的,身份证的人我并不认识。到今年贷款期限到的时候我那朋友出去找不到了。银行找所用身份证的人还贷款,那人说这钱并不是他用的,拒绝偿还。银行找我,要求我还贷款。请问我朋友所用身份证的那人要承担责任吗?我要承担多少责任???
能向我朋友追偿吗???被起诉的话能不能要求有关机构追查朋友?
某甲以自然人的身份向某贷款公司乙借款30万,约定还款期限20天。找了我的朋友丙、丁做担保。后来甲未能如期还款,乙做了两次延期操作,但未还款和延期的事情都没有告知两名担保人,请问担保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 另:甲在贷款前,其企业已有其他贷款,已濒临资不抵债的境地,但并未告知丙,请问丙可以申请担保合同无效吗?
半年前,我为一位朋友在一家民间放贷公司做担保贷了两万元款,期限一个月,利息5分。现在那位朋友因贩卖假币被公安机关抓获,放贷公司找不到贷款人,会找我吗?如果找我,我该怎么办?还有,我只担保了一个月,以后的事情与我有关吗?他们放贷的利息5分,高于银行贷款的利息4倍多,合理吗?请问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现
你好,靳摹律师,我有个问题请教,还望答疑解惑! 事情是这样的:之前我爸一个朋友在银行贷了3万块钱,我爸是担保人,现在银行贷款到期,我爸那个朋友出国了,她的妻子没有经济来偿还这笔款,然后她的妻子找亲戚家借了两万,向我家借了一万把款还上了,虽是款还上了,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那个亲戚要求我们家再次为其担保
我有一个朋友,在贷款员和贷款人的说服下(三人认识),代签了担保人的名字和按压了手印(担保人不知情),现在由于贷款人不能按期还款,信贷员就找到我的这位朋友,让他支付贷款,理由是字和手印是我的这为朋友签的。请问我的这位朋友应该承担多大责任?他该如何做? 期盼回音!谢谢!
在信用社给人担保贷款五万,是两个人担保的,我是其中一个,担保时要了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如果贷款人不还钱,我要负全部什么责任吗?
A要去银行贷款100万,找B来做担保,可是A是经过C认识B的,而C从中收取了介绍费2000元。但是后来A跑了,下落不明。那么除了A和B之外,介绍人C用不用负法律责任? 可是,是B答应给A担保后会给C 2000元介绍费,那么现在A跑了,那C的那两千元介绍费需退还吗,还要不要另外赔偿?
我在3年前为我的妹夫提拱了6万元的贷款担保,我和我的妹夫一起担保的,贷款人是他的父亲,去年我的妹妹与他离婚了,在离婚协议上明确了他们家的债务与我妹妹无关,但是银行的担保关系仍在,现在他的贷款至今也没有还,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