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有人盗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在邮政银行进行了贷款担保。而我并不知情,直到今年收到法院的起诉书才知道这件事。现在贷款人不知去向,法院又暂不开庭,邮政银行把我的名字挂在中信不良名单上。请问拿别人复印件银行该不该放款?我该怎么办?
我在07年3月24日到4月27日之间在天津北方人才市场办理转档手续问题,在这期间丢失身份证件。当时马上办的挂失和补办新身份证。但在1月23日收到移动公司的信件附欠费催缴通知函,手机号码为13920076314,但我并为此开通此手机号码,故欠费19.6元。很莫名奇妙,不知如何处理此类问题!
你好,我有个问题想请大家帮我讲解下。我在网上玩网游,在注册资料时填了别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就随便填了一个,如果我发钱消费的话,是要向国家交税的。这变成用别人的身份证号码缴税,我想问下我这样违法吗?是民事的还是刑事的?假如追究法律责任会有哪些判决?
信用卡营销时,A持B的身份证,找了C来冒名给B签名,以B的名义办理了信用卡,联系地址跟家庭电话都写了B的手机号码留了A的。后A恶意透支B的信用卡未还款。后经银行多次催收后仍未还款。请问A涉嫌什么罪?违反哪条法律法规?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大学生,今天突然接到建设银行打来的电话,说我昨天在重庆国美电器消费了7868元,但是我没有办理建设银行的卡,更没有在重庆国美电器进行消费,有人盗用我的身份证办了卡并进行了消费,银行说我不付清这7868元,将会在我的其他的银行卡扣除这笔钱,我现在已经向重庆市公安局报案了,请问,这笔钱还会在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用了信用卡啦,我应该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是在深圳,贷款金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