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圳一厨房电器公司的员工,今年7月4日签订的合同,入公司已经四个多月,电子商务客服类工作(合同上写的是产品销售)。由于现在部门裁员(销售量小),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要求我去售后服务部门,说不去的话三天后按旷工自动离职,还说电子商务部门已经把我除名,并且不会把我辞退,也就是说逼迫我自动离职。今天我看了
公司以调动岗位为名,让你干一些专业不对口的工作该如何维权,说白了就是变相裁员
公司以调动岗位为名,让你干一些专业不对口的工作该如何维权,说白了就是变相裁员。
领导说我带领的团队氛围不好,加之公司管理部工作需要,要将我从现场管理岗调动至公司管理部工作,我不想去,是否符合劳动法,该如何维权?
公司前段时间大裁员,可是并没有裁掉我,而是说岗位调动,降低薪资
公司前段时间大裁员,可是并没有裁掉我,而是说岗位调动,降低薪资,请问这样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