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未婚,房子是由男方家长出全款买的,如果我们婚前做了房产公证有我一半,那么以后婚姻出现问题的话,这个公证有效吗?具体公证内容该怎么写?
结婚以后买的放 钱是我父母出的 全部付清 无贷款 要结婚了 女方要求必须加上她的名字 现在签个协议 如果离婚 因女方的责任 不能分房产 这份协议有效么?
由男方父母出资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并经婚前公证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在离婚时是否还要对女方进行经济补偿
由男方父母出资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并经婚前公证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在离婚时是否还要对女方进行经济补偿。
我在外地买了一套房,首付和至今的按揭款均由我一个人支付,而购房发票和房产证上的名字都是女友一人名字,现在想做婚前房产公证,该如何办理?是否需要到房屋所在地办理?
我和朋友达成一个书面房产协议,将其名下一套房子如下约定,没有公证。 1.该房子为我俩共同拥有,各占一半产权。 2.对方同意以后将其拥有的一半产权无偿赠与我,或者由我们一起将房子出售。 最后就是我们分别签名,按手印。 ----- 请教律师,如上房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朋友生后我能将其一半产权过户到
我现未婚,与男朋友共同购置了一套房,房子当时只写了他的名字。现在我想加名,但手续很麻烦,而且花费也大,想通过公证解决。不知道是否有效?是否能达到跟加名一样的法律效力,假如我们分开了,我是否也能分到一半的房产。假如公证法律效力不够,我应该怎么办?房子购置了一年多,总价是差不多60万。如果公证大概要花费多
婚前房产全部抵押银行贷款,女友要求将房产公证为两个人共有,女方买房未出钱,请问此公证有效吗
婚前房产全部抵押银行贷款,女友要求将房产公证为两个人共有,女方买房未出钱,请问此公证有效吗
我父亲今年87岁,是离休干部。07年他与保姆结为夫妻,结婚前立下了协议,为了防止发生家庭纠纷,协议共4条,其中一条如下:女方嫁到男方,女方的生活、生病均由男方负责,并每月给女方400元的零花钱(包括今后女方养老费用、红白喜事及家庭开支),如男方比女方早逝,女方的一切自己负责,男方子女不负责任。今年父亲精神大
我跟兄弟继承了父母的一套房产,并分割成了两个房产证,现在,我要结婚,那么,婚后我名下的房产,是否我个人财产?我拥有全部支配处置权利?我对象能否支配或共有该房产?将来支配处置的所得,是否有我对象的部分?是否需要做婚前公证?
我现有的房子是我父母出资建造的,房产证也已经办下来了,是我的名字,无任何房贷。现在准备结婚,婚后如果发生离婚的情况,这个房子女方是否有份?是否需要办理婚前房产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