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因出售房屋,欲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仅赔付1个月房租违约金,无法弥补我的损失,如何维权?
我是租客,与房东签了一年半房屋租赁合同。现租期未满,房东将房屋卖出。 房东欲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指定我两个月后搬离,仅支付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租金违约金,并称道义上令补贴1000元人民币。 我租期尚余一年,对房屋进行了粉刷,产生了一定的费用,同时若再次搬家,新产生的中介费搬家费宽带电话移机费,同等房源房价的涨价差额,等费用,逾6000元人民币。房东拒绝承担。 我希望维持合同继续租房直到期满,但房东扬言要起诉。 请问起诉的话,我是否只能拿到一个月违约金? 是否会因耽误房东交房给新房东而承担他的违约金? 虽说买卖不破租赁,但新的房东买房是自己居住,无继续租房意向,这种情况还能申请继续维持租赁合同吗? 如果可以,请问如何操作才是合法维权?我们担心拒不搬离是会造成房东的卖房合同违约并让我们承担他的损失。 如果不可以,我们搬离后如何维权?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我们遭受的损失,损失并没有很明确的单据证明,是否索赔无望?
想中途终止租房合同并承担违约金,但是房东执意不退还剩余的房租。
想中途终止租房合同并承担违约金,但是房东执意不给我退还剩余的房租。合同书中说要是我提前终止合同,房东有权解除合同,扣除我的风险抵押金,这我认了,但是房东说合同中没有退租所以不给我剩余的房款,现在已经闹僵了,我准备起诉他,我能赢吗? 再有 因为我是提前告知他退房的,而且被告也是知道的,我有录音凭证证明
房主与租户签订一年的租赁合同。租户第二季度只交2个月的房租。帮助签订租房合同的中介公司又帮助租户买房。租户要求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没有写明违约责任,请问租户违约应如何支付违约金?中介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谢谢各位专家提供宝贵意见。请问实际损失如何计算?中介公司撮合租户与房主签订一年的租赁合同。
2007年5月我与某单位签订了10年房屋租赁合同,今年6月该单位要与我解除合同,理由是县城规划要开发房地产.我经营的是一家歌厅,按我正常经营,月收入都有3万元左右,这损失在法庭上怎样才能得到支持.
2007年5月我与某单位签订了10年房屋租赁合同,今年6月该单位要与我解除合同,理由是县城规划要开发房地产.我经营的是一家歌厅,按我正常经营,月收入都有3万元左右,这损失在法庭上怎样才能得到支持.
房东在入住第一天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仅仅按合同赔付违约金就可以么?
如题,我在中介的参与下,与房东签了合同,起租日是22日,按照合同押一付二,并付给中介佣金。 但是在22日当天搬家的下午,房东来电,说她工作变动,要回家来住,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按合同赔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晚上又来电表示不收回房屋,她自行租房,但是在24日晚再次来电表示收回住房,并且说在我搬家之前的
租房合同提前终止,房东付违约金的前提下可以让租客搬出去吗? 如果可以的话可以限定多少时间内搬走呢? 当初合同签订的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可以不用付违约金,房东已经一个月前告知租客,但是租客表示找不到合适的房子不愿意搬走,就算给一个月违约金也要拖着不走。这样租客算不算违约呢?
房屋合同未到期,但是提前一个月和房东沟通,说明了一个月后推房租最后房东不予退押金
我通过中介与房东去年签订了租房合同,为期一年,现在满半年因工作需要,需要退租,我已提前一个月与房东说明,房东口头上已经再三同意了会退押金,但是就在交完这个月房租后的没几天,房东就反悔了,一口咬定如果下月退租押金不退,或者在3天内搬走(租房从15日至下月15日,现在是20号),并另交付中介费(第一次签订和同
年初在中介与房主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住了3个月以后房主要卖房子,想单方面违约,赔偿1个月租金让我们搬走。合同里约定,合同的解除条款:1,经三方协商可以解除合同。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可解除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如一方为履行合同则续支付一个月违约金。我现在是否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而继续租住到合同期满。另外
租房合同未到期,提出按照合同赔付违约金,房东不予退回剩余房租
11月1日我租了一个房子,当时房子里还有租户,租户会在12月1号腾出房子。我交了半年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还有半年的物业费,并签署了合同,合同注明,如果违约,我需要给房东1一个月房租。11月10日,因为个人原因,我想不租了,这时房子还没有腾出来,我也没碰到钥匙。我提出按照合同进行赔偿,赔偿一个月的房租,房主拒
我是12年租的房子,付三押一,每季度5000,押金2000,签了一年合同,租期满半年,现在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在这边居住跟房东提前一个月说了退房,现在工作繁忙已搬离,房东却拒绝退还押金2000元,理由是提前搬走算违约,合同中有一条“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年租金的10%”,但是合同里没说明提前搬走算是违约,请问我要回押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