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3月入职这个公司的北京研发部门,这个公司总部在上海,所以个人所得税是在上海交的,不知什么原因又委托北京一家公司代缴社保。 最近我查询社保才发现2010年4月的社保未缴纳,公司财务去社保中心准备补缴,但是因为是要补缴一年前的,所以要一年前的在北京的个税证明。造成无法补缴社保。北京房屋限购,个税或
东莞是否有未买社保提交了辞工单就不能要求企业经济补偿的说法?
东莞是否有未买社保提交了辞工单就不能要求企业经济补偿的说法? 因为,咨询过当地好多律师都这样说。请问他们的依据是什么?劳动法大还是地方条款大呢?本人认为辞工单不是电影票,不是一次性的东西,审判应该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为根据。没买社保是企业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辞工,写了辞工单只能说明劳动者无法忍受企业的
社保机构不能补缴社保,是否可以通过法院要求社保机构为本人补缴社保?
工作一年多企业未为本人购买社保,找社保机构说本地区的社保不能补缴,也没有相关法律条款支持可以补缴社保。本人是否可以诉讼到人民法院,责令社保机构要求企业为本人补缴社保,或者给予补偿?其根据的法律条款是那些。
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劳动者找社保局,信访办的工作人员答复是没有相关法律支持可以补缴,也不同意出示不同意补缴的书面材料。劳动局也明确说社保应找社保局办理,请问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据了解,广州深圳佛山都有支持补缴社保,为什么仅仅一墙之隔的东莞却一意孤行充当企业的保护伞?
我是湖南户口,在横沥买了一块集体宅基地,购买程序是(由村委出的土地证明和转让证明,并拿到常平的(常正律师事务所鉴证的),我这样购买宅基地算不算合法?我能不能合法报建?我要怎样才能报建?如不能报建这块宅基地能有什么好的办法处理,请支招
原公司拖欠社保并且不给补缴,不能做减员,我没办法在新公司上社保。北京市是否有相关规定,可以本人拿身份证放弃在原单位的年限?
我想问一下,按11年全年收入除以12,我的月平均工资是7000元。那么12年交金基数应该是按7000为基数缴纳。但我进公司到现在都是按最低基数交的。问题一:我是否可以要求补缴社保金。问题二,如果算的话,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按12年漏缴金,然后乘以我在公司的年数交?还是分别一年一年算?
我是农户,07年9月参加工作,从10年11月才给交的社保,之前的能要求公司补缴吗?如果公司不同意去什么地方申诉?还有公积金至今也没有上,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上公积金吗?
您好,我07年10月底一直公司上班到2012年3月底。后来于2012年3月底离职。是自己辞职的。我们发工资一直是现金,而且一直没有劳动合同,在2012年6月签过一次合同。后来发现我的社保是2009年8月才开始缴纳。但是2008年开始有个税扣款明细。我想让公司给我补缴07年到09年7月的社保,请问,公司应该给补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