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2万,约定还款5万,后来借款人去世,本金还清,借条上写明还款日,目前已经过了10年,现对方要求借款人妻子还款,请问过了法律追诉时效没有?
我朋友借给别人壹拾万元,借款日期为2008年12月10日,约定还款日期为2009年5月10日,我做了担保!但是到现在还没有归还,请问过了法律追诉时效没有?
比如,我要出差,需从公司领取备用金20万,财务让我们打借款单20万然后给我现金或打卡付钱。出差回来之后,我们将发票贴好,请公司各领队审批之后给公司财务,说我们打的20万借款单已经做账了,不能撤给我们。财务只给我们开一张没有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给我们。 请问:某年之后我们离开该公司后,如果该公司拿出那张收据
你好,现在我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相关抵押物也作过抵押登记。现在我想要去作一个强制执行的公证,如果对方不能偿该笔借款,我能否通过强制执行跳过诉讼阶段。这中间有没有什么问题
您好!我想请教一下,是这样的!我朋友的的爱人给他朋友在担保公司结款四万块钱,已经付了一年多的利息,但是现在因为要提高了利息到四分,但是又无力还款,所以借款人去外地跑路,一时无法联系到借款人,担保公司要求借款的担保人负责还款,而担保人确实没有能力还款,而在合同期到的时候,担保人员要求了借款人签字要求在
3月份本人女朋友张某借给其同学叶某2000元;(有凭证和银行发的信息)为证据,早在5月份叶某说什么时候会还,其后一直以任何理由敷衍,直到现在翻脸说不还了,(也有信息为证)。以不接电话,不回信息,为拒还张某2000元借款,,,
某人与我借款20万元。说好要签一个详尽的借款契约还要找担保人。因其急用,临时只给我写了一个借款20万的借条。上面没有标注约定的利率和期限。也没写和我借的。只写“今借款多少钱”。他签了名并按手印。因为他说会尽快签借款协议,我当时就大意了,没要求他写详细点。现在找他签详细的借款契约,他老是找理由推脱。 现在
口头协议借3万元,写了借据给别人。之后那人说只能借两万给我,我想要回三万的那张借据,那人说借据不见了。现在我准备还钱,只是两万元,我该怎么写收条?主要是怕,之后那人回拿三万的收据问我要钱。写此后无任何经济来往可以吗?
我朋友与2010年3月因为一些原因已经完全停止了对某一套书的侵权行为,请问2012年8月的时候,他们还能起诉我朋友侵权吗? 请问追诉时效是多久? 可是,法院还是立案了,是怎么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