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于2012年12月17日宣判离婚的,现有一小孩,小孩还不满两岁,我要求要小孩,法院也判决由我抚养;他们把小孩藏起来,不让我见也不让我见小孩,然后我于2013年1月6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庭的人也给他们说了许多好话,也劝说了他们,可是仍然没有一点结果,每次都是法院的人给他打电话,他总是让他的父亲来法院,而他父亲来法院给法院的人给他说好,他答应的好,一出法院就是另外一回事。他总是把责任推到他们家人的身上,说不是他们家的不给,是他们家的人不给,请问律师我现在如何做来要回我的儿子呢?
我们结婚三年 儿子两周半 我老公有赌博的习惯 我们的感情也不好 更受不了他赌博 所以想离婚 儿子能判给我吗 他父母也问不住他 他的工资也不怎么给我花 反正好赌博 他们老家有房子 还有我没有上班
婚后男方发现女方患有梅毒,婚后也有治疗,但是在婚姻期间女方多次与第三者开房,最后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但是离婚后男方要控告女方婚姻诈骗及婚姻期间行为不检要求赔偿及将其收监,请问可以成立吗?
我现在在国外,我爱人在成都(国内)我们还没结婚,但我爱人现在已经怀孕了,我想把她接到我这边来,请问我们在这边可以结婚登记吗?以后小孩能不能上中国国籍的户口。谢谢
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后一个“婚姻”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先是和我结婚 后婚姻不幸福女方离家出走,2年之久,现在要求离婚,并没有子女,那没财产分配怎么分
妻子是弱势,为了家辛苦付出生儿育女,现在妻子老了,丈夫高升了,嫌弃妻子,作为弱势的妻子难道只能得到婚后买的一套房子,还有减掉向丈夫的哥哥借的钱,剩下的钱夫妻各分1半,大概10万吗?还有小孩。法律是完全保护不了弱势的吗,只向强势低头哈腰?
我跟莎相识是通过媒人介绍认识的,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彼此的印象还不错,此后发生了一点误会在媒人和她父母的劝解下化解了。最后我们在媒人的见证下我们订了婚,订婚后我就催她把结婚该准备的东西先准备着,他以各种理由往后拖延,最后要求我把订婚时我们答应她买的三金、手机、电摩给她折成钱。在结婚有一个月时间时,她提出
男方是智障人,女方是健康正常人。结婚后女方提出她本人的一切经济开支(住穿吃及每年送娘家的农历节、父母兄妹生日礼等人情)、小孩的抚养及他们夫妻的养老均由男方父母来承担,合法吗?如不答应就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