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我们一起出首付,房产上面写两个人的名字,他贷的款,我们一起还款,但是暂时不领证,婚后房子和贷款的金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发生纠纷,财产如何分割?
您好,我是唐山人,打算下月交首付买房,但是由于我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需以我女朋友的名义贷(她有住房公积金),而首付的30万是我出,我想咨询房产证和户口本户主上是不是一致的?如果一致的话能不能写我们俩人的名字?如果必须得写她的名字的话,我们能不能加名或者改名?加名还需要花钱吗?如果要花需要花多少?我记得
婚前男方父母帮忙供的首付,贷款购的房,婚后生了儿子之后才办的产证,一起还贷款,产证只有一人名字,房产属共同财产吗? 因为是很多年前买的房子,当时只有四五十万,现在值三百万左右,那我的权益是否只有那少少的贷款的升值部份?还有所有房产的升值部份??就是三百万—50万的一半。。还是其它................还有,
婚前男方交款16000元分到福利房,婚后房改夫妻共同出资8000元买下产权办理房产证,两年前这套房子卖了220000元之后又加上其他共同财产买了套期房,已签合同,现在这套期房还未交工已升值很多,现在离婚,请问这套期房可以算作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吗?还是需要减出220000之后才算共同财产呢?谢谢!
本人父母出资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开发商原因,购房的时候只给我了付款收据,09年底房产交付,本人交了水电费,物业费入住(现在还保留着当时的物业费收据,水电费收据),开发商迟迟没给办购房合同和产权证,我今年要结婚了,请问这样的情况,结婚后办理下来的产权,如果出现纠纷,该如何判决,我该留有什么证据呢(物业费
结婚前双方买房,男方父母给了首付20万,由于当时有些误会,女方未付首付,但购房合同上写的两个人名字,并注明产权一人一半。婚后,女方的父母给了10万现金,让女儿提前还贷(无借条)。婚后房产证才办下来,也是两个的名字。请问如果离婚的话,房产怎么分配?
我父亲在2010年8月帮我买了一套门面房,当时付了20万又向银行贷款了20万!我2011年1月结婚的,同年6月才领的结婚证,但是我那房产证是4月份拿到手的!期间房贷都是我父亲还的,一直到现在!请问如果我老婆要和我离婚那套房子她能分一半吗?
双方父母在子女婚后共同买房,男方家长出100万,女方家长出20万一起买房,这些算是婚后共同财产吗?还有用的是女方的公积金贷款,贷了80万,如果要离婚,请问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婚前男方出资10万,女方出资5万,男方贷款买的房子,写的男方的名字,请问现在男方同意更改为女方的名字,可以更改吗?如果不行,有什么法律依据来证明女方出的钱?
房屋是2012年3月购买的的二手房(全款),当时只是合同,找开发商办理的合同改名。由于原房东购买时间早,所有更名的时候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写的是2009年。购房发票是2012年5月开的。现在在办理房产证,已经手续齐全已经提交,关键是购房合同也交给房管局了(现在写的是我自己的名),手里只有购房发票了。想问一下如果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