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多年前,由于其它事情导致父亲申请法院执行:从我工资里扣取直接扣取赡养费。如今父亲于去年离世,我也早已从单位退休,昨天去单位和社保,都说没有办法终止。说是要到省里才可以,请问是这样吗?如果不是我该如何办? 在这里我首先感谢您能给我们不懂法的朋友一个述说的平台!
我有一朋友,她和她老公有一儿子,她和她老公离婚后,老公不给赡养费她 , 她要如何把赡养费追讨回来 具体要出事什么资料文件! 谢谢 孩子归妈妈了 可是爸爸不给赡养费她
我公公婆婆已八十高龄,尽赡养义务理所应当,可问题是公公每月有退休金1500元,,但他的工资不用,留做百年之后的丧葬费。现在公婆要求四个孩子为他们出赡养费,标准是根据四人工资数来出,(不包括媳妇和女婿的收入,)大哥二哥和姐月工次二千多点,我爱人每月五千,这样,我家一年出八千五,其他三人四千,可是以老大家的
有一82岁高龄老妇人,无收入自有一间房,育有三男二女,长子因残,其与长子同住。次子月给赡养费130元。次女长期陪护负责照顾,医药费等开销。幼子早亡。长女占老妇房出租,并20年未提供生活费。次女现因病也无法提供全天侯照顾。已经协商一次,长女拒绝退出老妇的房子或房租,并且拒绝提供任何赡养费或赡养行为。请问如何
我朋友的祖父前几年再婚,而且再婚时我朋友家人全都已经成年,去年去世,女方和我朋友的父母签订了赡养终止协议,请问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我的父亲今年60岁,身体很健壮,今年也拿每月1200元的退休工资,而且家里自己还有一个小茶馆,继母也是在职的国家公务员,有一个弟弟今年20岁正在北京当兵,我是出嫁的女儿,家里就我们二个小孩,我虽嫁到台湾,可是自己并没有工作,在家带二个孩,每个月都依靠在外打工的先生赚钱生活,生活并不富裕。现在父亲要求我给他赡
手下子女各一名,目前为止儿子承担一切费用,儿子也在外地打工不方便带母亲,(儿媳有病治疗中),女儿无正当职业但夫妻俩人都去韩国打工回来一个多月了,但至今一次也没去看望住敬老院的母亲,这样的姑娘(女儿)应该怎样处分好呢?
我家情况如下,我爷爷奶奶有1个儿子2个女儿,我爷爷在10多年前把房子给我爸爸,我爸将其卖了到手12万,当时我爸给他两个妹妹每人个十万,并在新的地方买了2套房子一套给我爷爷奶奶居住,房产证并无我爷爷奶奶的名字。去年我爷爷去世,我奶奶讲户口迁入现在住的那套房子里,我爸爸想搬过去照顾我奶奶,我奶奶不同意,要住在
2011年9月19日,二老(今年都是87岁)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把六子女告到法院,要求六子女在以后每月给二老拿赡养费、医疗费及六子女轮流照顾。法院判决六子女每月给二老一百元生活费,其它及过高部分驳回,包括要求六子女轮流照顾也因“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条 : 老年人养老
你好!我妈妈今年已经82高龄了,共生育7个子女,4个儿子3个子女儿,由于传统观念的原因,父母的一切财产(包括房产)一直是由4个儿子共同继承且负责父母的养老。可如今,父亲已经去世多年,当时是4个儿子共同安葬,由此产生的收入也是他们共同享有,现在的母亲已是高龄,生活不能自理,给他们带来生活负担,他们要求女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