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9月28日,我父亲在原属于开平区委所属【燕南水泥厂】上班因工伤亡,按合同双方协商给一笔抚恤金大概4万左右, 因我母亲在家从事家务,无劳动能力,协商给一笔生活费,按每月60元标准发放, 现在燕南水泥厂已经买卖倒过2回手,第一回是卖给个人孙宏文,现在卖给徐建国所有! 经我多次协商,现在生活费是每月600元,现在我和厂方协商要求上涨其生活费用,厂房不给涨。 我在以前去过社保局,人家说不管,用社保局的说法是厂房【一次性支付一笔费用】,社保局才接受。 社保局一直不肯给我看现在发放生活费标准文件!请问我应该如何办理?!
单位让我待岗,给我发了680的基本工资,但是后面扣了我的3金2险,到最后我还差单位500多,单位的做法合法吗???不是说有一个什么最低生活费的标准吗??难道我这里不使用?
你好,我父亲是解放战前参加新华书店工作的,90年离休,94年去世,现在每月只有200多元的生活补助,听说 现在离休干部遗属补助每月增加200元,新华书店是企业,是否应加200元。{我的母亲原无工作,今年已经86岁了}
受害人9级伤残,有1女(1岁)、2老(母亲55,父亲61)请问她能否得到被抚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赔偿,赔偿额大约多少?谢谢!
父亲于01年过世。母亲无业,无经济来源。自父亲过世后一直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现父亲原单位近将倒闭,因00年父亲单位改制,故父亲符合条件享有其工龄补贴,但原单位称,领取工龄补贴后将不在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相当于一刀切),并领取工龄补贴的金额将扣除前期所领取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恳切的请求请
我父亲生前是总后勤部下属军工厂的干部(工厂在青海省格尔木)因为长期在高原工作,患上了高血压,心脏病。离休后就回到了老家浙江,关系还是在原单位离休工资也是原单位发的。父亲去世后母亲拿不到国家规定的遗属生活费。我也和父亲的原单位联系过,他们答复是在异地的不享受遗属生活费。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向那反应?
请问,在北京,私企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家属除了得到丧葬费和遗属一次性救济金外,到底有没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这项内容?企业如果不给,能不能要求企业给。有没有法律依据?谢谢!
你好,在北京,外资企业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家属除了得到丧葬费和遗属一次性救济金外,能不能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没有法律依据?谢谢!
父亲去死前为原萧山烟草机械厂退休职工(现已改制),请教律师抚恤金领取标准和规定,找哪个部门或单位?请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