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正在闹离婚,母亲说父亲多次对她说过他曾与一女人发生性关系。母亲便让我陪同她到那个女人家里去求证,我用手机进行了录音,母亲准备了一份证词,希望那个女人能在这份证词上签字。证词内容写有“我与**保持性关系 ___ 年”。那个女人不承认有此事,对方的丈夫得知此事后抢走了这张证词纸,并且说要以此为证起诉我们构成破坏他人家庭罪以及污蔑罪。对于父亲说过的话我们没有证据证明是他说的,请问我们的行为是否构成这两项罪名?
现在无论是我父亲以及那个女人都说没有过此事,我们也拿不出证据证明这话是我父亲曾经说过的,因为当时没有录音。没有证据我们就构成这两项罪名了么?
我姐姐已嫁出去,因为她的人品有问题(偷东西,很小人的事情她也做),所以我不想与这样的人交往,后又与她丈夫离婚,现今三天两头跑回来跟老妈说我与我老婆的诸多不是,又唆使老妈拿房产来划分,说话尖酸刻薄,冷潮热讽,指桑骂槐。致使我与家庭成员,与老婆之前的关系都出现裂痕,本来一个和谐的家庭被她搞得乌烟瘴气。矛
如果第三者已终止通奸,并无意破坏他人家庭,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后及时终止了不正当关系。但事后对方配偶拿着
女方与男人都是已有配偶的人,因为在网络上接识一时冲动发了不当男女关系。事后女方发现男方的人品有问题,例如:送女方礼物,女方拒绝,但是男方以种种理由非送不可,在女方收下以后却又要在背后跟别人说女方是个骗财的货。当女方发现男方的真实面目后提出断绝来往,男方却多次以要向女从配偶告发通奸为由约见女方,在女方
如果有小三破坏家庭,可以告她吗?再一个,如果有人污蔑他人,是否也可以告他,
如果有小三破坏家庭,可以告她吗?再一个,如果有人污蔑他人,是否也可以告他,
今年4月底,我老婆和一个叫黄玉坤的假释犯人通奸,老婆也侮过自新,但那个假释犯人,常发信息,打电话骚扰她,并还威胁她说要杀了她。那个叫黄玉坤的犯人是犯有故意伤害罪,被提前释放,今年十月一日刑满释放。就此事我想到检察院告他,请求收监。 请您指点。
一个已婚男的勾引我老婆,虽然未造成大错,但是已经影响我们的婚姻感情,(有证据)我向那个男的要精神损失费违法吗,或者他自愿给我补偿我能够接受吗,或者怎样接受不违法
我朋友和他老婆的感情不 是很好。正当我朋友不在的时候有个男的走进了他的身边最后发生了关系。事后女方知道事情的严重后决定和那男的断绝关系。当女方提出断绝关系时男方不同意一而在在而三威胁‘恐吓。甚至说出如果女方不同意就杀死我朋友全家包括4个不懂事的孩子。我朋友没有办法又接到这样的恐吓。最终选择用法律来维护
我和妻子吵架,妻子离家出走1个多月了期间我不断寻找,我岳父和我妻子的姐姐都知道我妻子在那,一直隐瞒不对我方说,现在正在办离婚,轻问我可以起诉我妻子姐姐蓄意破坏他认家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