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村委会下的村民小组组长,因2011年夏种用水问题召集本组村民代表开会商讨,有本组村民甲,主动要求参与架设用水专线,但甲在架设第三个杆线时,竹梯和电线杆发生侧倒,导致甲左右胸各有4根肋骨骨折,右桡骨远端骨折,经鉴定为人损八级伤残。现甲不愿协调,坚持诉讼,提出要求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进行赔偿,(甲提出证据:一是其长期经营牛羊肉销售,二是通过非法手段套用村委会空白章私出其没有土地的证明)。但经过村委会调查发现,甲是粮农,一直拥有3.7亩土地,只在冬季销售羊肉其他季节不做销售,同时甲只有动物防疫合格证(到2011年12月20 日到期),没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2011年受伤后补办)。请问甲的要求是否有法律支持?村委会要通过怎样的途径赢得官司?
过程是这样的: 我亲戚的孩子,高三,由于小事情和一个高一的男同学发生争吵,之后互相拉扯了但没有打的厉害。接着学校让两个人都些检查后基本无事。 第二天,那个高一的学生叫了二三十个小伙子,在他们晚上放学后拦截了我亲戚小孩在内的七八个学生。本来没有什么凶器之类的,可能是我亲戚小孩他们人太少了,打假过程中,
我是司机,伤者年青女性,事故认定是我付全责,交强、三责险、不计免赔我都有。伤者头部缝针,住院1个月,医院说基本没问题可以出院了,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希望大家帮忙: 1、医疗费,医生说出院后一段时间内隔周要去做一次CT,医疗保险赔付是不是到出院就结束?那这个复查费用如何处理? 2、误工费,她是超过2000元/
各位律师好:我爸今年10月28号在建筑工地上受伤,脑袋动了两次大的手术,目前还在医院治疗,可是由于医生可能收了工地负责人的贿赂,医生催着现在出院。之前的治疗是工地老板出的钱。我想由于是脑袋受了伤,今后肯定会有后遗症等问题,所以我想咨询下各位律师,后续赔偿问题按怎样的途径进行?什么时候可以?
8月31号我骑助动车撞上一辆自行车,骑车的是一位45岁的女仕,110后我是全责方,女士去医院治疗,CT检查头、胸、腿均为软组织轻微损伤。医疗费加车费共727元。现在她向我索赔5000,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有没有轻微受伤的赔偿规定条文可寻。谢谢!
以前的时候我老爸因为打架进监狱了没在家,之后 我奶奶 还有我大爷去世之后都是我 我二大爷 给他 们 入土为安的,之后 我奶奶 我 大爷的 地 就 我二大爷种了, 我爷爷 行动不变,在我二姑家呆了 很长时候之后不愿意呆着就回家了,期间我 大姑给我爷做饭,不过都是 给钱的,, 过了 两年多我 二 大爷 因为意外了去
我朋友在浴场洗澡,钱放在衣服口袋,放在柜子里面,可是出来就发现四千块钱不见了,也报了警,柜子没有被撬痕迹,请问这样情况可以要求浴场方面赔偿吗,如果可以赔偿可以要求赔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