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方离婚,共同财产为房屋一套,一审认定为共同财产,双方定价为30万,一审判给我11万,房屋归男方。现男方上诉,中院能否向不利于我方改判?
1、二审上诉有新证据可以对一审判决书内的其他事项上诉吗? 2、法官自己审自己记,程序违法,产生记录错误,影响案件正确判决,书记员在调查笔录上的签名是事后补签的, 请问:我提交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的同时,还可以提交一份上诉一审判决书内的其他事项的内容吗?
男方(原告)现一审申请离婚,若法院判不离,半年后男方再次上诉,若那时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女方(被告)不服可以上诉吗?
二审开庭后,法官要我们提供新证据,对判决书有意见3天之内,还可以寄过去,说会把判决书寄给我们。是会改判的意思吗?
我妈是产权人,5年前拆迁,分了两套房,是我舅办的,现房到我舅名下,壹套以办房产证,另壹套房2010年分下来,房产证还没下来。我舅在房屋变更产权审批表上签上我妈的名子,印上他的手印变更为他的名子,另有壹张纸上是我舅写的,第壹行写着:房屋产权人变更为我舅,第二行我妈的名子,后面手印。第三行我爸的名子、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