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个月(已领证)因感情不合现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能否要求退还,婚姻持续期间同居一室却无夫妻之实。
结婚未满一个月.女方就故意以性格不合为理由提出离婚.离家出走.男方百般劝她回心转意未果.女方坚持提出要离婚.同时又拒绝返还当初男方因本地风俗而给付的彩礼.如果女方又撇开道德而利用婚姻法,男方未达到(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
我们是2007年7月30日登记的,2008年3月18日办理婚宴。婚后半年,发现丈夫的脾气秉性暴露无疑,无端对我实施打骂,经常受伤。而且他还没有固定职业,婚后我为他借了很多钱,但是欠条上签的是我的名字。我因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生活,故于2010年5月提出诉讼离婚。我们没有子女,我也不要求任何共同财产分割,只想摆脱他。可是他
我结婚不到一个月老婆就要离婚,因为感情不和,我有结婚证,在一起生活一个月,我家不属于生活困难的,,请问我能要回来彩礼钱吗,结婚她陪送买的家电还会拿走吗,,我该怎么办
2010年元旦,我们领证结婚,婚后三个月时查出他有无精症,我是女方,为他借钱,贷款,以及把我们的工资攒下来,为他治病,直到2011年4月份,他的病情没有一点儿好转,治病花了近五万元,他还有赌博的恶习,多次劝都无用。严重影响到我们的夫妻感情。我想离婚,他向我要结婚时的两万元彩礼,请问是否合理?谢谢
我姐再婚时间不久,因为我姐是二婚,婚后时常受到男方的侮辱,实在受不了这种生活,于是就提出离婚,但男方不答应,还要挟我姐,要我姐给他三万块钱,当时男方给我姐父母的彩礼也就一万块钱,请问,若我姐坚决要离婚的话,应不应该给这个钱,还有就是,男方时常恐吓我姐家人,请问,男方应该收到法律制裁吗?
结婚3年,无小孩,结婚时男方给了女方4万房押金和彩礼4晚4,后女方做生意,男方家里都同意,随后用房押金4万和彩礼一万共5万做了生意,后因经营不善,亏本2万多,还剩下一些货,男方家里给些了一张证明,说房押金确实做了生意也亏本了。先因感情不和,现在男方提出离婚,请问女方该归还男方多少
结婚1个月 男女双方无过错 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 并要求女方赔偿全部彩礼5万 私下咨询法院 回应说女方可能需要赔偿部分彩礼,说是彩礼属于婚前的。可是彩礼已经买了3万嫁妆,剩余的2万又补足了8万陪嫁进男方。现在男方不承认8万嫁妆的钱只承认3万购买的嫁妆物品。法院回应说8万嫁妆属于婚后并且已经消费光不存在不能要求男方
现在和老公因为家暴和无性婚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结婚一年多),现就部分财产在纠缠,想咨询下: 1、彩礼钱当时我在领结婚证后父母存入了我名下的账户内,该账户婚前就存在并本身有部分婚前个人存款(存折有日期证明为领结婚证前),然后将这些都作为给我的个人的嫁妆带到男方家(存折内无其他婚后存入的钱),现
我和她结婚我家奉上4万元彩礼包含三金。现在女方提出协议离婚,可是我们结婚才不到半年。现在才5个月,中间我还有2个月的出差工作,也就在一起过了2个月10天吧。假如他和我提出上述,彩礼怎么分割。。 女方现在协议离婚说给2万,我说不行。在之前我上班的2个月共给她打钱1万1千元,一半用来购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