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已经判决,对方拒不交出孩子,申请强制执行是否可以直接申请拘留对方,如果仍然不管用,应该如何办?强制执行是否只有一次?
女方有精神病,由于无直接证据,孩子判为了女方,但孩子一直由我抚养,女方申请了执行,为了孩子的健康和安全考虑,我不想给对方孩子。 请教各位高参,怎样才能避免孩子不被强制执行给对方呢?(前提是还不能违反法律)
我与他爸2006年协议离婚,我净身出户,儿子由他爸抚养,我不负担任何费用。因为他爸在国企上班,有固定的收入,我打工没有固定的工作。今年他爸以儿子的名义向法院提出申诉抚养费的问题,最后有法院判决由我每月付生活费300.但现在他爸不服也不知道他上诉了没有,就把小孩赶出来了,非要我付生活费500,我不答应。我现在就
因为债务纠纷,民事诉讼胜诉后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回复由于被执行人找不到,封了他的房子。后来一直没有下文,每隔几个月写一次申请强制执行书,后来渐渐的就不写了。从判决生效到现在已有11年。请问这种情况现在如何要求法院继续执行,被封的房子会不会解封?如果有拆迁政策,我是否可以获得赔偿?或者被封房产能否过户到
有关暂缓,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如何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还要像第一次申请时那么麻烦吗?程序是重新来吗
仲裁裁决下达后的第17天,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后来他们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了,(当时我不知道对方可以在30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他们的申请被法院驳回了。可是执行厅说我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不对,过早了。让我再重新申请一次,那我是否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还是要重新申请?
之前法院判离婚,并由我抚养孩子,前夫按月支付抚养费用.但是现在前夫失踪杳无音信,手机联系不上,住址不详,他没有工作单位, 我目前只有他的身份证号.其他没有任何联系方式! 这种情况,我该怎么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去报警? 针对他这种情况,我要求一次性给我抚养费,法律是否能支持?毕竟他跑没影儿了,人失踪了... 我所申请的强制
对经过公证且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抵押借款合同,在实际发生强制执行时,强制执行的具体标的是仅仅指归还本金和利息呢?还是按照合同的条款为标的?尤其是否以合同中抵押保证范围条款的内容为标?如:律师费、各种违约金(不含利息)、补偿金和其它费用等。
与北京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劳动争议已经生效(劳动争议被申请人是北京分公司),目前北京分公司已经人去楼空,也没可执行财产。现在想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1、我是否可以在北京直接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对象是否可以将北京分公司和浙江的总公司同时列为被执行人,还是只能将分公司列为被执行人? 2、公司是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