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来西宁的打工者,想在西宁租套住房,我在网上看到了西宁西山一巷建材局家属院3单元601室对外出租,租金每月1000元,就在当晚通过电话联系,看了房子及房产证就在当晚放了100元的押金,第二天去付房租,付了3月房租3000元,押金1000元,取暖费每月400元,三月为1200元,合计合计交了5300元,签了租房协议,过了3天一个人打电话说他是房东,说我和之前那个人签的协议无效,他把我租的房门敲了,我去报案说被骗了,警察说这是民事纠纷他们不予受理,让我去找法院,请问我该怎么办,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和损失?希望能够得到你们的帮助,谢谢。
我们俩因不同意企业破产方案丶原因是1贷款300万主要用于非法走私汽车被罚沒,最后欠农400多万,造成农行起诉而破产的,2,当时赣州行署有文件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不低于三百元也不参照执行,更可狠的是,说为了保护职利益把绝大部分资产转栘到只有一人编制的外贸总公司,原先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自二00一年破产起便走上了上访
你好,2013年1月25日21左右邻居在她家楼顶泼尿到我家楼顶,被我们看见,打110,110来后叫双方到派出所处理,但是邻居竟然耍赖说不是她,但是就我家的地形看,警方也知道肯定是她,而且也看了现场,确实有尿及小虫还有臭气,还拍了照,但是对邻居竟然没做出处理,我们既得不到对方的道歉更得不到对方洗干净我们的楼顶等等,竟
我前夫在以我们夫妻名义贷款13万,我事后才知道,我可不何以告他诈骗 ,会怎么判 贷款抵押的财产已经不存在了,还不算诈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