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是老人的,儿子和儿媳离婚,或者儿子去世,老人是否有权请儿媳搬走
房产权是老人的,儿子和儿媳离婚,或者儿子去世,老人是否有权请儿媳搬走
儿子由于意外不幸去世,老人只有这么一个子女,那么媳妇或者孙女是否有义务赡养老人呢? 怎么两位律师的回答不一样呀?
夫妻双方在还没有离婚的前提下,一方霸占房产证书,意图一个人抵押或者要变卖房产。在法律上来讲一方单独出售房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嘛?他可以一个人就出售掉这个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房子吗?假使令一方要申请财产保护(就是在离婚判决没有下来之前冻结属于双方共同财产)需要怎样的程序呢?他们的子女在他们离婚这个案件上的证
父母如果给儿子房产权,儿媳若离婚有权分这房产不?父亲去世,母亲和其他兄弟姐妹同意,已在公正处公证把房子赠与长子。现在要动迁,弟媳非要写入弟弟名下一套房子,如果弟媳若离婚有权分这房产不?适用与哪条法律条款,法律是怎样表述的?
老人到公证处立遗嘱房产赠给儿子,其他儿女是否有权利要他们继承的份额。
有一住房,老爷子的名,现已去世,老太太决定把房子给小儿子,但大儿子和女儿不同意更小儿子的名,说更老太太的名,然后让老太太到公证处立遗嘱在给小儿子,这样以后别的儿女还有权利要这个房产吗?
田女士的公公(即丈夫王先生的父亲)有一套房子,公公死后房子平均分给四个子女(包括王先生在内)。后来房子面临动迁,王先生与其他子女一样办妥一切手续,服从国家安排拿了一套房子。但是王先生在手续办妥后没多久就去世了,临终前说把房子留给田女士。请问现在田女士还有资格拿房子嘛? 假设在王先生去世后房子才动迁,
两位老人(夫妻)因动迁获得60平米的安置面积,经协商有二老的3个儿子共同出资为其购买该60平米的安置房供老人居住(出资比例为各三分之一)。房产证上只写二老的名字。请问一下:今后两位老人是否有权对该房进行遗产分配,立遗嘱?
父母离婚,房产分给母亲,母亲再婚,房产拆迁后继父是否有所有权?
父母与1998年离婚,离婚协议上写的,父亲把房子给母亲了。现在老房子可能要拆迁,但房产证还是父亲的名字。母亲现在和继父生活在一起,继父和前妻有一个孩子,和母亲没有孩子。母亲打算在房子拆迁前和继父领结婚证,如果拆迁他是不是就可以分一半的房产?他和前妻的儿子有没有权利分房产?要怎样才能保证继父和他前妻的儿子
老人的亲儿子已经去世,那其配偶是否应起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能继承老人财产
老人有子女5个,三个儿子,两个女儿。目前大儿子身体不适,二儿子已经去世几年,三儿子健在。请问赡养老人是不是由三儿子家承担,还是大媳妇,二媳妇和三儿子家一起承担。如果大媳妇和二媳妇不肯赡养老人,是不是也能继承老人的房产。如果老人要立遗嘱,那在什么情况下,他的遗嘱据有法律效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