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教以下问题: 我爷爷和奶奶共有3个儿子(我爸爸、二叔叔、三叔叔),2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从小送人抚养了),我爷爷10年前去世了 我奶奶这两年身体很不好 想把家里的2套房子留给我爸爸和我二叔(我三叔叔去世了 他只有一个女儿 我奶奶重男轻女 不给三叔叔的女儿任何家产)。我奶奶想立遗嘱或者赠与的方式把房子留给我爸爸和二叔 不知需要通过什么方式?是遗嘱?还是生前赠与?赠与的话 要交税吗?
1、若父未过世前将房产通过赠与的形式给予子女,这样是否妥当,若父去世后是否会产生纠纷? 2、遗嘱与赠与有何区别? 3、将房屋转给子女最稳妥最安全的方式是那一种? 麻烦律师回答一下,感激不尽!!
请问我外婆在我亲阿姨的怂恿下去上海当地公证处作了一份遗嘱。大致的意思是外婆走后所拥有的宅基地将全由我阿姨继承。有以下几点疑问。1 在立遗嘱的时候,我母亲没有到场的话,这份遗嘱是否有问题,是否需要所有权益人到场??2 据说我外婆原意是想2个女儿一人一半的分家产,这份遗嘱有违背老人遗愿,是否可以重新去立遗嘱
父亲于1999年过世后,一段时间母亲由保姆照顾,2004年因保姆回老家,再找保姆几个与老太太不和,老太太执意不再找保姆,独居一人。我是老大,2006初年搬回家照顾空巢老人,当初老太太将固定存款存折交由老四保管。因老四以我在家多吃多占及逼迫老太太写遗嘱(以上均有证据证明我的行为)为由,指使老五将母亲所有工资存折、
老师,您好!我今年50岁。原籍陕西,1994年离开母亲,现在山东工作。从出生到1994年,一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父亲在我14岁时去世)。我有一个哥哥,1982年结婚后,已单立门户。离开陕西前,我与母亲共同生活在一套楼房内,这套楼房是原单位分配的公住房,我与母亲1984年入住,我86年结婚成家后,也一直在这套房中与母亲共同
母亲去年9月8日去世,(2011年)我家兄妹四人为了母亲留下100万闹得不可开交,原因是,大哥在美国飞回来一起处理完母亲身后事,没能公平合理分配母亲遗产,他和大姐(其实家里大小事情都是她说了算,一言堂,)在没有知会俩个小妹情况下,去年11月自行分掉其中大部分遗产,(每人应当20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大姐自己说
请问一下,如果去公证处公证把房产赠与朋友,还需要朋友出席吗?需要朋友的什么证明吗? 因为很着急所以想问问 谢谢
父亲在10月2日去世,我哥哥在9月28日将父亲名下的一张20万元的未到期存折提前支取了,并称是父亲赠与他的。由于之前父亲重病,将身份证和存折密码都告诉了我哥,请问现在我能追讨这20万作为遗产分割吗?谢谢
我有个朋友她和她丈夫感情不和,丈夫做了很多对不起她的事情,但由于一些原因没能办理离婚,后来这个朋友因为一些事情想不开就自杀了,在她自杀前,她自己写了份遗嘱:把她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父母(这套房产是她的婚前财产),男方无权分享。这份遗嘱是她自己亲笔写的,也有签字和手印,但是没有去公正,请问这种情况下,这
我家有套宅基地房子,父亲今年再婚,后妈(外地)有一个儿子,房子是我父亲的个人财产,我是非农业户口,办理赠与手续可能有问题,也许只能让我父亲立遗嘱才能维护我的权益了! 现在的问题是 1。如果房子永远不拆迁,有遗嘱的情况下,以后, 我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后妈只有居住权没有继承权!对吗
我家有套宅基地房子,父亲今年再婚,后妈(外地)有一个儿子,房子是我父亲的个人财产,我是非农业户口,办理赠与手续可能有问题,也许只能让我父亲立遗嘱才能维护我的权益了! 现在的问题是 1。如果房子永远不拆迁,有遗嘱的情况下,以后, 我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后妈只有居住权没有继承权!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