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是直接担任的还是必须要经过法院的确认?
受伤者病历摘要:刀伤致右前臂、背部出血痛越2小时。查:背部右肩胛区可见四处分别长约12cm、15cm、17cm、14cm、裂口,组织外翻,脂肪组织外露,伤口活动性出血,背部右侧第12肋区可见一长约8cm伤口,伤口边缘整齐,活动性出血,右前臂北侧可见长约20cm裂口,深及肌肉侧,组织外翻,肌肉外露,伤口活动性出血,患手末梢血运
精神病人无父母,其兄弟姊妹不愿意做监护人,法律是否会强制其担任监护人
精神病人无父母,其兄弟姊妹不愿意做监护人,法律是否会强制其担任监护人 问题补充:精神病人无父母,无配偶、无子女、无单位,只有一个妹妹已成家,但这个精神病人很敌对和仇视这个妹妹,经常对其妹威胁恐吓使用暴力,他们关系一直不好。现在这个妹妹不愿意承担监护人责任,那么在法律上,法院是否会强制其妹担任监护人。
我哥是在2003被所在地连队的人让我爷爷按了手印同意送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农场精神病院住院,今年2010年2月4日我受我母亲委托从佳木斯精神病医院请假一个月把我哥哥接到了家,在3月5日当地公安局到我家说要把我哥哥送回佳木斯医院,原因是我哥哥拿刀把别人家的塑料大棚给划坏,我就是想问一下这个问题该由谁来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我
精神病患者,谁负责照料及监护,是不是由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
情况:此人现有两个哥,一个姐,均已成家,家境贫寒,各自养育3个小孩,他姐有一小孩现年15岁患有狼疮红斑病(一直在吃药),两个哥的小孩排老大的刚成家! 谭生,男38岁,未婚!有暴力倾向,现被两个哥哥关在一小屋子里,但经常被他砸坏,逃出来! 村里的人都怕他!逃过两次但未伤到任何人! 请问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
现在要申请离婚是不是去法院直接申请填表,还是要经过找律师才可
现在要申请离婚是不是去法院直接申请填表,还是要经过找律师才可以申请
我有一儿子经法院判决由我监护.抚养。现被镇委书记转给别人了,没经过我
我有一儿子经法院判决由我监护.抚养。现被镇委书记转给别人了,没经过我,已经有八年之久,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我想找回我儿子,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