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开始拖欠工资,7月底公司负责人出事。我们公司属于集团下属单位,公司负责人出事后,集团说要给公司的人解决拖欠工资和保险的问题,13年进公司签了1年的劳动合同,后续没有再签,保险14年开户,开户两年没有交1分钱,现在集团的意思是工资只给我们发16年4.5.6月份的,保险让我们自己交,可是还有两年高昂的滞纳金
公司拖欠工资且未签订劳务合同缴纳社保,已申请仲裁,但公司声称诉讼对象不是他们,应该怎么解决?
本人于18年6月份入职A公司,入职后公司以年底搬办公地点为由与我未签订劳务合同且入职期间未缴纳社保,同时存在拖欠数月工资的情况。其中前几月发放工资时也是从股东旗下另一公司B公司的出纳其私人账户进行打款。目前已申请劳动仲裁且已受理,但进行私下调解时,公司声称诉讼对象不是他们,我应向B公司申请赔偿。但是我工作
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日期发放工资该怎么解决?年后2月份上了3天班
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日期发放工资该怎么解决?年后2月份上了3天班,其余都是请假,单位不给发1月工资,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