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上班时在医院药房门口失足,造成右脚骨折,我在伤后3天内提交了工伤认定的要求,于12初丽江劳保局认定我为工伤,但是医院只保证照发工资,并没有说因工伤造成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工伤期间的奖金单位负责的话,我能向医院提出以上的要求吗?
我上班时脚骨折了,公司发给我在岗时的底薪和提成,后面按上海市的最低标准的80%发放。请问这样是否合法。如不合法我又该怎么办
我在干活期间摔伤腰部,医院鉴定为腰部横突骨骨折。向我这样的工伤在家养伤期间除了全额工资外,奖金按照什么比例发放。【我是国有工人,我们基本工资很少,主要靠奖金】。谢谢
今年4月我在公司工作时受伤,鉴定为脊髓损伤伴四肢不全瘫和颈髓压迫症,已获工伤认定。根据医嘱用药不在医药报销之内,请问医疗期间药物公司全额报销吗? 另外今年中秋发放福利时,公司取消了我的福利待遇,说是公司规定工伤超过两个月取消福利待遇,可是去年公司因车祸受伤的员工休息了一年都享受福利(因为人多),请
工伤保险条例就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于的我工作是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的,请问这个福利待遇包含绩效工资么?我网查咨询过有的说有有的说没有,我跟公司提的时候他们的答复很明确,说我绩效工资没有,发给了顶替我上班的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