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那天,亲戚骑摩托车在丁字路口直走。路很直,所以比较快。侧倒突然出来一辆倒车的大货车。本以为能从边上绕过去,结果货车将路面全部占完,使摩托车直接撞上去了。导致摩托车损坏,并且人死亡。货车司机安然无恙!如何划分责任?怎么找对方的责任。(摩托车没有驾照)当时货车将路道已经全部占了。
我用1档缓慢行驶在一个以路为市的乡镇场上,并以喇叭示警,在行进中一个与奶奶、妈妈在一起的2岁小孩突然横向跑出撞上货车的右后轮上,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小孩未上户,父亲是城镇人口,没有结婚证。请问此事故中的责任如何划定?死亡赔偿金是多少?如何计算和承担? 我至少会承担多大的责任?最坏的结果又是怎样?如何
1、2010年02月26日我与老婆驾驶轻便摩托车在105国由潜山向余井方向靠右行使。 2、摩托车证件齐全。我的驾驶证为C1 (无轻便摩托车驾驶证)。 3、对方驾驶中华轿车同向行使。 4、对方在非交通路口右转、对方车辆右前轮部位与我发生碰撞。 5、医院诊断先兆性流产 任在保胎治疗。 想请问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请教:车主A将一辆北京现代卖给B,B又将这辆车卖给C,C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至受害者司机伤残,现在该车的行驶证上的车主仍然是A,请问在这起交通事故中,A和B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该车没有任何的保险
在签交通事故责任书的时候,可不可以要求先划分好主次责任的赔偿比例?
在签交通事故责任书的时候,可不可以要求先划分好主次责任的赔偿比例?这样我心里才有底,不然签了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后,交警和对方勾搭好,让我次要责任,六四开,我四的话,我不是亏大了嘛。。。。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一方当事人在事故认定后迟迟不肯提供工资证明等资料,我能否到法院起诉,如果能,该如何诉
我于2010年初开车与一骑轻便摩托车的夫妻发生侧撞,事后在交警事故认定前我为对方提供了全额的医药费等费用,事故认定为:对方(男摩托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无照驾驶,摩托车无牌照,逆向行驶),对方(摩托车乘坐人,驾驶员之妻)我负次要责任(未保障道路行车安全),在事故处理至交警部门调解时,对方当事人迟迟不肯提供
我哥上班途中与同一方向半挂式货车停在十字路口,等从东向西的一辆货车经过,货车经过后,货车在没有观察周围是否有任何障碍物的情况下,突然向右(也就是我哥所处的方向)急转弯,导致我哥左脚大面积挫伤,请问这种责任该如何划分?
我驾驶二轮摩托经过一路段时与一匆忙横穿马路的妇女相撞,当时救人心切,双方都没有报警,现场也没有进行保护,将其送至医院救治。目前暂时达成个口头协议:我方出医疗费,其它费用妇女那方自己出。但还未写成书面协议。但我参照网上例举的一些案例和对于这类案件的处理方法,都是法院判成各负担50%的责任。请问我现在应该
2010年4月28日7时28分许,赵玉英骑自行车沿鸡东大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鸡密公路大矿火道口左转弯时,与临时停在道口的黑gh8599号中型普通客车左侧车身尾部像刮,两车损坏,赵玉英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