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位母亲,带着自己的小孩和侄子到所住小区的公共游乐设施(秋千)玩耍。先简单介绍一下秋千的结构:本小区的秋千是木制,钢铁结构,支撑架为两根50cm*50cm*250cm的水泥柱支撑。我将2个小孩抱到秋千座位上坐好,我侧身站在水泥柱与秋千座中间(我背靠水泥柱,面对秋千座),拉动铁链摇秋千。在秋千的正前方安全距离处有3位成年人正在聊天,秋千的背面是花坛(无法过人),我的可视面积为秋千的右方(当时无人),秋千的正前方(有人),秋千的左前方(起码是1米范围是无人)。我当时一直在摇秋千起码有2分钟没停,做为监护人肯定可以预见和知晓我这个秋千的危险性。当我把秋千向上摇动,准备甩下来的时候,有一个1岁半左右的小孩就出现在与我平行的位置,当秋千下落的时候把他撞到(头上撞了个包破了个口子未流血)。他的监护人立即把他抱走,并对我进行问责。根据监护人说法:他们是站在秋千后方花坛的左边玩耍,因该监护人没注意他的小孩就沿花坛跑到水泥柱后,右转站到了荡秋千的危险距离内。我是背到水泥柱所以后方是盲点,但他的小孩在站到我跟前也只是一秒钟的时间,我真的是毫无办法停住秋千。而且他们并没在秋千的左前方停留过,我真的是措手不及,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要承担怎么样的责任?
一公务员因制止一起破坏公共设施事件,遭人欧打至轻微伤,其上前劝阻人也被欧打。当地派出所按照民间纠纷处理,我认为不合理,请教该按照什么性质处理?
两学生在住宿老师家打闹,甲把乙摔倒,乙起来气跑了,后找回。一天后乙称眼睛看不见,双方家长齐到市医院检查,经各种仪器检查无任何器质性病变,也无任何可见外伤。但乙坚持看不见,双方又到省医院,先到普通医生处检查,乙家属称摔倒后晕倒,苏醒后眼睛看不见(目击者证明这不是事实),做除眼底照影外几项检查,医生诊断
公共设施管理疏漏导致居民人身伤害案件属于什么类型案件? 受害人会得到哪些赔偿?依据是什么? 索赔或诉讼程序? 受害者为小学生。
各位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妈于本月12月1日从潍坊乘坐公共汽车去沂水,坐在最后一排,由于急刹车把我妈从座位摔倒,导致腰椎骨折。请问这种情况该怎处理。
律师你好:我妻子和我坐客车出门办事,不幸途中遇到车祸,一小平头车于我们做的客车相撞,造成3人受伤住院,我妻子其中最严重一个,由于受外击冲力造成颈椎间盘突出压迫神经,手刺痛及腕部以上活动受限,神经错乱失眠。开始时客车车主拿部分治疗费后期就不支付医疗费了。现在主治医生和专家需要做手术治疗,手术费非常昂贵
马路中间雨水# 与 路面形成高度约30厘米落差。下雨后由于路面 积 水不知道这里有个死坑骑车摔倒,造成小腿骨折,我咨询一下能不能 索要精神赔赏 ?
在出交通事故后到医院检查治疗,结果医生说没什么事了刘院观察几天就可以了。结果就去交警队处理、赔了患者一定的费用也写了协议书说只负责前期治疗费。交警队处理完之后到医院医生说最好在去做个检查之后又出了问题。后来医院说要做手术,结果患者要求保守治疗就转到中医院。转到中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中医院的医生说可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