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10月8号结的婚,当天我们请了录像师来给我们录像,一切都很顺利,我问他什么时间能拿光盘,他说半个月之后,我半个月后去了,他说还没有做好,我就回来了,我们自家也是做生意的,家里忙一直也没去拿。到过年的时候,光盘是婚沙老板娘送来的。我们也没有打开看过里面的内容。后来有了宝宝,就注意力都放在宝宝身上了,我有一天打扫卫生时发现了,我就放在电脑里一看,后面的录像都少了一半,都是他们的广告什么的。后面的肉容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光盘里面没有,可是现在发现已经有快两年了。我想找他说理,他还不理我。我现在想请你帮我看看,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真的是太谢谢你了。
2007年3月开始动迁,2009年4月收到《房屋拆迁裁决书》,先准备行政复议。对“录音资料作为证据时,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需咨询律师: 1、是从头至尾一字不差的全部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吗? 2、可以根据按证明的需要而选取几段吗? 3、该录音及文字记录,应在提起行政复议时提交吗?
本人在增城工作.是广州人.6月19号收到一个电话.他说是惠州中级法院打来说我有传票.说惠州建设银行有用我开的信用卡透支1.8万多.我连惠州都没去过.也从来没开过什么投资卡.身份证也没掉失过.他叫我马上去惠州拿传票.我怎么可能去呢.法院那里就说帮我转接到当地公安局.公安局说我的身份证资料给人盗了.因为太远我也吓呆了.没
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自己情况,通过对乙方了解愿意到乙方就业,服从乙方安排。 二、 乙方已如实向甲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工作岗位和待遇,通过对甲方了解、考核,同意接收甲方,并负责按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落户
你好: 我去一家公司面试,在面试过程中,公司面试人员要求我打开我的电脑里面的个人以前公司培训资料给他们看一下,打开后他们看了,然后要我去笔试,因为我在笔试,他们就私自把我电脑里的资料拷贝走了,这过程中我没有发现,在我笔试完,关电脑时发现他们拷贝了我的资料,后来我找他们经理,经理说就拷了一点图片给他们
我是一位学校老师,我班学生课间玩耍发生了伤害事故,甲乙双方为赔偿问题争执不下,乙方决定法院起诉,向我索要甲方的家庭住址及家长的工作单位名称,我是否有权利或有义务给他提供有关资料?
员工应聘工作时填写的资料,在离职后能要回去吗? 应聘的是收银,填写了特殊岗位担保书,并提供了一份房产证的复印件,现在要回去,但是刚才在复印件上写有“只用作XX用途”的字样……能要回去吗? 依据是什么?
爷爷已过世8年奶奶尚在立下遗嘱;房子分给三个儿子每人一间,以6000元卖给三儿。我爸爸不想卖给三叔。请问必须按遗嘱卖给三叔吗?,一间房子至少值5万呢。爸爸想劝奶奶改遗嘱为:三兄弟均分房子一人一间 遗嘱是以最后的日期为有效的吗?奶奶的遗嘱对爷爷的那份占总财产1/2有效吗?爷爷的若按继承也是三人均分吗 问题补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