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最近卖山,一共卖了靠近500万,对于这笔钱的分法大概是这样的:钱按照我们村93年起到现在户口在本村的人总数计算平均分配(也就是说在93年没死的老人和现在刚出身的小孩以及嫁到本村离婚的都占一份),这样分的话对我们这些家庭人数很少的村户极为不公正,关键是很多嫁出去或者户口移除的人员听到有钱分都通过关系把户口都迁回村了。现在还有个分配法案:93年到现在本村的65岁以上老人(93年后死的也算)和未成年小孩按半个人头计算,其余成年人按一个人头计算,这样分配行吗?
急急!我们村的土地被大面积征收,村长要实行各家卖各家,如果照这样分配,就会出现很大的贫富差距,因为有的人家一两个人有五六个人的土地,而有的人家五六个人才有两个人的土地,村长说:没土地的人以后只能是空户而已,现在的政策就是实行少数人拥有更多的土地,实行土地私有制。那我门以后怎么办,土地被强行征收了,又
我是双流县兴隆的,我们组上的土地被征用了,他们以2008年除权为界之前的可以分土地补偿款,之后的都没有.这样合理合法吗?
各位律师好,目前打算在老家附近承包一块涉及多位村民的土地。这些土地均为村里与农民签订了土地承包使用协议的,按照国家法律。农村承包土地30年政策不变,当前这批土地按照村委会的说法尚余18年期限。如我从这些农民手里转包,是否只能签署不超过18年的承包协议(流转协议)? 针对这类情况涉及的土地,到期后如何续签呢
有一件事跟各位咨询一下,我朋友家是农村的,他所在的村上耕地重新分配,部分村民的耕地面积发生了变化,是将某些人(A)的地划走一部分分给了另一些人(B),我朋友就是那另一些人(B)。这些年都一直存在这索要耕地的问题,就是(A)拒不执行重新分配耕地的政策,也就是说近些年(B)都是非法侵占他人耕地。情况在今年有些
按照,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本人家中3个都是女孩子,所以男方入赘,老二08年结婚的,并于09年生有一女孩子。我所在小组三年变更一次土地
有一处宅基地是在父亲名下,有一个户口本户主也是父亲,后来把儿子的户口另立了一个户口,但是儿子在别处也没有宅基地,现在是一处宅基地两个户口本(农村户口),请问儿子能享有这处宅基地上的补偿款吗?因为拆迁时只按宅基地算,不管你几个户口,如果能,该如何分配?
你好!我是一名大学生上学时把户口迁到学校毕业后还未就业。村里分配征地补偿款我没有分得。理由是我已迁出户口。请问我有没有分享的权利。
现在我家的土地要征收了,我家现在只有俩个人,2004年前我家有6个人,土地现在是由我管理;请问律师现在是怎样分配;
你好,我老家祖屋在昭平农村的,现在二叔、三叔要求拆了重建,我爸爸那份该怎么补偿或者解决,爷爷已过世,奶奶还在世 二叔、三叔强调是农村的地不值钱,压低现金补偿的金额,祖屋大概100多平米的。现在妈妈对他们提出的补偿金额不满意,爸爸有点愚忠,觉得随意补偿就行,我们十多二十年前就一直住在梧州,祖屋也没留空房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