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中一套二手房,和房主已协商好价格,交定金5万元,但没签合同,房主只写了个收条:收到**家属院房屋定金5万元,总房价**元,积极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没有约定违约如何办,今卖方不卖了,想只退还5万定金,我能让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吗?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 3分钟内100%答复。我们与房主口头商定好租用她的门市做生意,各方面都谈好了,并与当时交付了定金,并与五天后签订合同。时候我们拿了几万元的货准备签订合同后开始筹备营业。房主却在当天下午打电话以各种借口要收回门市。我想知道我们是否可向房主索取我定货的一切损失???
卖方人未和房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只交了2万元定金,现又收了我买房的定金一万,现卖房人违约,不卖房子也不按定金双倍返还,我该怎么办? 卖方收定金时说负责把她名下的新房过户给我,现撒谎找了好多不成立的理由来推托,不愿意按期把房转给我了,还明确说只退一万的定金,态度很差,自称是公安系统的懂法律。遇上不讲
二手房买卖,我是买房,卖方想违约,合同上写的如果卖方违约则双倍赔付定金,有效吗?
因为我们资质不太好,办贷款的时间比正常多了一个月,但是合同上并没有规定办贷款的期限,房主觉得时间太长了所以不想卖了,这种情况我们有没有什么法律的漏洞给她留下呢?是不是只要她违约就赔付定金给我们呢?
各位律师好!我之前在中介登记卖房,后来有认识的人(不是太熟)说他女儿的同事要买,我们见面谈了,并且收到了他们的“订金”(当时收条是他们写的,用的是“订”字)2万元。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不打算卖了,对方要求我们返还双倍订金,并支付他由于提前取出用于支付部分房款的80万元损失的定期利息,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
五月份定的货,有名片和销货清单,第一次送货到时我看单子,上面写的是“合计多少,实收多少”,我就说是付过全款了,结果送货的师傅说只付了一部分定金,还有余款未付,我就傻眼了,半年多了,实在想不起来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手里怎么没有收据,单子上也没有写什么定金多少,余款多少之类的事,只有实收多少,当时为了双方
三方就业协议书上的第六条 甲方到乙方报道后 本协议自动终止 怎么解释 如果我去了 还要交违约金吗?
我签了就业协议 我去了报道后 能不能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