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下的劳动关系终止协议书成立吗? 劳动关系终止协议书 甲方: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 乙方原为甲方职工,现于XXXX年X月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终止一切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双方确认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总额为¥ XXXXX 元,并一性次结清,不得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 同时,乙方于XXX年X月X日完成离职移交工作,待甲方于XXXX年X月X日前确认工作移交完毕后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双方约定终止劳动关系及一次性付清经济补偿金后不再追究相应的劳资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XXX年X月X日
因为我所在的企业在试用期里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协议,我于7月2号口头和企业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停止工作。且在7月3号呈交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可企业却说我不上班2天。以自动离职,不给工资。请问企业这样做可以不?我如果向劳动局申诉。劳动局是否会受理解决? 谢谢。。。。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不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企业是否可以什么都不管了?
我厂是国有企业,今年进行改制。让职工在一个月内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厂里还有四分之一的职工不愿意解除劳动关系,工厂就停发了全厂职工的工资及生活费(除厂里内定留下的15人外),并停缴了全厂职工的“五保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包括未签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
我厂原属国有企业,今年进行改制。要求职工在一个月之内签完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在此期间由于种种原因还有四分之一的职工不同意签协议,工厂就停发了生活费并停缴了“五保一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职工怎样维权?
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违约金是按《劳动合同法》还是按《培训协议》?
我2007年3月1日与原单位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后于2008年9月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进行为期10个月的脱产培训,协议内容主要是培训完了要回公司服务2年,如果违约要赔偿培训费和培训期间的工资。2009年7月培训完我就辞职,可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违约金不能超过培训金额。我跟公司提出只赔偿培训费,不赔偿工资,公司
以下是: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甲方(学校):紫金县蓝塘中心小学乙方: 根据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县清退代课教师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达成 如下协议:一、解除劳动关系:自2010年3月1日起,甲方与乙方解除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不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政府是否可以限制我们的一切?
我们是陕西省子长县粮食系统的职工,二00六年七月份政府突然说对我们粮食系统要改制,我们来政策的内容都不知道,然而限制我们在一个周内签解除劳动关系,在我们不知内容的情况下,我们部分职工就没有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这样以来政府就停止我们的一切:工资,养老金、医疗等,还限制我们不能参与政府出台的公益岗位,这
公司在下述条件下能跟我协议离职吗?我不签协议公司能不能强制解除我的劳动关系吗?
不久前我被公司调到我不熟悉的业务项目,一周后这个业务项目的员工被公司以“业务整合”为理由通知要协议离职,而我原来从事的、熟悉的业务项目是没变化的。在这情况下,公司能要求我协议离职吗?我至今(已经超过通知一个月)没签离职协议,但公司已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这算不算强制解除呢? 在这过程,公司执行了提前
公司职工陈某2007年2月6日下夜班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当天住院,于2008年6月26日病情好转出院,由于病情复杂迟迟未愈,医生连续四次作出“休息三月”的建议,最后一次是2009年3月27日,即应休息到2009年6月27日。陈某分别于2009年7月11日、2010年4月29日将恢复工作申请书当面递交和邮寄给公司。公司不安排工作,也不
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也在公司里面上班,所签订的是《入股协议书》,股东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也在公司里面上班,所签订的是《入股协议书》,股东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