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于2010年8月挂名为一家公司做法人代表(不参与任何管理).现发生以下情况: 1:经营范围(贸易性质)不含加工生产. 2:注册地址(商住楼租用办公场地,) 由于朋友只是挂名,前两个月因为劳动纠纷才知道公司于2010年9月在另外一个镇开一间加工厂,而且原来注册地址于2011年1月1日早已变成另外一间公司办公室,房屋租用合同早已作废,但营业执照于2011年10月份由于股东变更而更新营业执照是有效(注册地依然是原来) 加工工厂在沙井镇,执照注册地在松岗) 加工厂会以在同一层楼另一家企业来逃避政府部门工商或消防检查. 出现劳资纠纷,但工厂不承认,工厂的设备也是租用的,公司银行账户也是空的,原料与成品都是现金交易,没有可执行财产.朋友担收,两名打工者工资得不到外,劳动仲裁已下来,工厂拒绝承担,(原因是股东变更)(股东变更只是新增加一人)其他没有变. 问:打工者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工作人员到工厂实地考察,对其执照营业范围进行查办.(工厂的加工产品不存在危险品及有害物品,成品装配车间) 法人代表是否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朋友现在急到不得,不想家人知道,日前应该怎样处理?请有关人士给予法律意见. 谢谢!!
请问新变更的营业执照里,经营范围有进出口,公司可以进出口么?
我们公司不久前刚变更了地址,以前我们的经营范围是那法律允许72个字,人家说必须也跟着变更经营范围,变了经营范围里有货物、代理、技术进出口,好像以前就办过自理报检等备案证什么的,但一直都没用过。现在我们老板想出口一批货物,让我找代理公司, 我想问我们公司能直接出口货物么?如果能的话,与找代理公司哪个更省
我想注册一个投资管理咨询类的公司,在营业执照上我应该怎样填写它的经营范围呢?
我想注册一个投资管理咨询类的公司,在营业执照上我应该怎样填写它的经营范围呢?
请问:工商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 2005年第145号 中未列入本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应该没有关系,是吗?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末能及时变更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工商局要进行行政处罚合理吗?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末能及时变更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工商局要进行行政处罚合理吗?
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设备销售的公司能进行设备的安装吗,如果不行的话法律依据是什么?
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设备销售的公司能进行设备的安装吗,如果不行的话法律依据是什么?另,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土建工程的公司承接自身无资质的工程(如水处理工程)后再将无资质的工程部分转包给有资质的公司的话是否可行?如果不行的话法律依据是什么?
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但不是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请教各位业专业法律人士:挂名担任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公司经营实际超出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却没有及时办理增项,超出的经营活动不是非法性质的,这种情况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只是挂名的,没有投资,没有参与管理,也没有工资或分红……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