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内地现货代理公司推销开户,声称由内幕庄家计划,承诺签合同,盈利的10%分成,亏损5%赔偿,起初入5000尝试,一天盈利200多,唆使继续加钱方便操作,结果入金4000多,又说加入他们操盘比赛,密码被改不能随便查看账户,结果当天没有任何盈利,纯粹恶意刷手续费就6000多,即同价买入卖出(年后交涉看到的)。対交涉碰的是
律师,您好,下面是我遇到的情况,请您帮忙分析一下是否有起诉的法律依据。 浙江千禄贵金属交易公司宁波分公司(下称“千禄银”)市场部业务员陈艾玲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原告电话号码,多次打电话向我推销千禄银现货白银交易,其间刻意隐瞒和弱化交易风险,诱使我投资千禄银现货交易系统。2012年5月16日开户成功后陈某多次表
我是湖北武汉一家做黄金白银的代理公司的客户,他们把我的账号和密码要去后,恶意刷单,短短一个月,20多万只剩几千块钱。请问罗律师,这个是违反行为吗?
您好!我想问: 1.老公和前妻所生女儿,现女儿归前妻抚养,支付抚养费是我和老公共同的责任,是吗? 2.现前妻提出另外要支付抚养费外的其他费用,如果我老公无经济能力支付,而我暂时有稳定的月收入,是不是我要进行支付?如果不支付,是违法吗?
我在20日晚上7点半到8点这段时间在东风西路东方金融大厦旁的一家建设银行ATM里面和一个卖家交易一部二手Iphone4s的手机,成交价格为2700元。当时现场有银行的监控录像,途中有卖方的一个同事过来借的士车费。由于当时赶时间没怎么仔细验货,回到家后我用自己剪好卡后插上去提示要激活,机器是有锁的。并不像当时和卖家在短
在网上购买了东西,费用是由顺风代收的,付款后发现货是假的,防伪码查不到,顺风不予理彩说他们不干涉,本人和卖货方联系要求退货,卖方说让我先把货寄过去,再打款给我,快递费也要我承担,这样让我觉得受到了侵犯也很被动,我打电话给相关部门,他们说要有发票凭证,我在网上买的哪有什么发票凭证,这件事情不处理肯定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