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与老公离婚,老公出走,我留在村里,户口还在村里,但是老公出走的时候土地都给村里了,我现在重新结婚不在村里居住,我现在户口虽在村里,但是没有土地,村里不分给我土地怎么办?
1999年我家父亲承包了6个人的土地,按承包法的期限是30年,现在2012年的时候国家征用修建快速通道,有占地赔偿款,但是我们家在这之前有3个人逝世,也就是说只有3个人是有户口有土地的,另外三个就只有土地没有有户口了,像这种情况在土地承包期限内没有户口只有土地的三个还有资格参与分配吗?另外全村只有户口没有土地的
那如果爷爷将宅基地赠与给孙子现在孙子未成年的情况下父母离了婚,土地征收的赔偿该如何分配?
那如果爷爷将宅基地赠与给孙子现在孙子未成年的情况下父母离了婚,土地征收的赔偿该如何分配?
那如果爷爷将宅基地赠与给孙子现在孙子未成年的情况下父母离了婚,土地征收的赔偿该如何分配?
那如果爷爷将宅基地赠与给孙子现在孙子未成年的情况下父母离了婚,土地征收的赔偿该如何分配?
我们村上土地征收,而我是嫁出去的女,但我的户口没有迁到我老公那边!还留在了我们村上。村上在分钱的时候,说外嫁女都没有,原因是嫁出去了。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家土地今年被征收,因为是路旁,几年前被作为绿化中上了树木,在此几年中小组调地但是没有调成,现在由于开发有不少补偿款,村民小组就将其分掉,我们既没有了土地,也没有了补偿款,请问这样把土地款分掉不犯法吗?我们有林产证但林产证已经过期,我们应该怎样去寻求帮助。。。很无奈,这明摆的欺负人 第一次信访就去的
本人自从出生至现在出嫁没离开过本村,户口一直在本村。且也有了自己的房基地盖了房子。像我这样的情况有好几户(被称为姑娘户),请问我们这样补偿分配被打折扣或者没有是否合理.
我是农村户口,现在村上要搞分配。在1982年以前的人有土地并有股份,在1982--2000年的只有股份没有土地。现在村上收回土地修居民点并分配,一家4口人都有土地的分得4个股份并每人加0.2的股份。一家4口人只有3个人有土地的分得4个股份不加0.2的股份,这样分合理吗?我应该如何做?
农村土地出租给别人办养殖场,原先是果园,如果政府征地,合同规定动迁补偿款归土地承包人,以后动迁了,承租人养殖场的损失谁负责啊?土地补偿款是归土地承包人。
关于土地的1993年第二次土地分配是不是户口在哪里那里就应该给予合理的的土地分配呀?
当时我母亲属于未婚生的我,可是我的户口随着母亲落在了母亲的户籍所在地,我是1990年出生的,1993年第二次土地分配前我母亲有土地在户口的原籍,可是1993年分地时没有给我分到合理应得的土地不说,而且我母亲的土地也被莫名的给收回了,此后也多次找到相关负责人讨要说法可是无果,我也查过相关的案例可是有的人像我们这样